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促進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使公司生產文明施工納入規(guī)范化,標準化和制度化管理,進一步提高項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建筑工程管理備案以下簡稱安全備案是指工程開工前對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具備的基本安全條件完成情況的登記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評價以下簡稱安全評價是指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以下簡稱《標準》對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安全生產狀況的總體評價結論。
2、需要備案、評價的工程范圍:
指在市區(qū)范圍內并購買工程職工意外保險的新建、改建、擴建和各類房屋和市政基礎的設施、工業(yè)技改項目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其配套線路、管網、機電設備安裝、大型鋼結構主體安裝等工程。
3、安全備案的內容與程序:
3.1、工程開工前,應具備并完善以下工程安全生產所必須的基本保證條件:
3.1.1、建設單位為施工企業(yè)提供了與施工現場相關的水文地質、地下管線設施及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作業(yè)環(huán)境的準確資料。
3.1.2、 建設單位依據工程特點、規(guī)模和技術要求有關安全為施工企業(yè)提供了安全技術措施費。
3.1.3、施工單位成立了由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組成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項目經理負責工程安全生產的領導、組織、實施工作;
3.1.3.1、建立健全了以工程項目安全第一責任人為核心,各級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有分包單位的簽訂明確了安全責任的分包合同;
3.1.3.2、建立了工程項目施工安全保證體系,制定了包括安全生產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危險源點的防范、預防火災、控制和處理施工現場各種粉塵、“三廢”以及振動噪聲、應急救援預案等各項安全管理措施;
3.1.3.3、工程項目部按規(guī)定配備了專職安全員,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均持證上崗,現場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
3.1.4、有包含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的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并經所屬企業(yè)技術負責人的批準;
3.1.5、工程項目部按有關規(guī)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了施工現場職工意外傷害責任保險;
3.1.6、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安全管理機構齊全;
3.2、工程項目部的各項安全基本條件完善后,經建設、監(jiān)理、施工單位審查,具備達到安全開工條件后,經安全管理部、質量技術部,主管經理簽字后,送達市建設局安監(jiān)站進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