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安全工作,責任落實是關鍵。新年之初,按照上級要求,各地方各單位都逐級簽訂了安全生產責任書,安全責任制度也如期進行了修改和公布。這些工作是強化安全基礎管理工作的必要措施,并無可厚非。
但在個別地方,安全責任書雖然簽了,責任制雖然有了,卻只是說在嘴上,層層強調,無人落實;有的掛在墻上,沒有具體分工落實,缺乏明確的責任;有的責任制寫在紙上,責任書簽后鎖在柜子里,形同虛設,從而使責任書成了“裝飾品”,沒有發(fā)揮其應有的作用。
究其原因,本人認為目前的責任書存在著五方面的缺乏:一是缺乏有效性。有的領導思想認識不到位,簽訂責任書是為了推責任和應付上級的安全檢查,空對空,甚至根本說不出所簽責任書的內容,落實從何談起。二是缺乏對等性。缺乏雙方約束機制,制度中只規(guī)定下級應怎么做,應負何安全責任,并未對領導規(guī)定應做什么,缺乏權利義務的對等性。三是缺乏可操作性。有些責任書內容由于不是從各地的實際出發(fā),照搬照抄,千篇一律,流于形式,沒有針對性,更沒有可操作性。四是缺乏監(jiān)督性。責任書簽完后,有的人就把它束之高閣,中間沒人監(jiān)督,沒人對照檢查落實,成了一紙空文。五是缺乏責任追究嚴肅性。出了事故要追究責任時,本人喊冤,領導也說手下留情,該處理正職卻處理副職,該嚴懲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傷不了皮毛,起不到應有的教育作用。
“嚴不起來,落實不下去”是當前安全管理工作的痼疾,而責任制落實又是解決這一痼疾的一劑良藥,安全生產只有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部署、明確分工,主要領導要負總責,各部門各司其職、分工協作,才能抓好落實。而每一項工作,都必須明確抓什么,怎么抓,誰來抓,什么時間完成,才能促使各級各類人員在其位,謀其政。任務明確了,職責清楚了,落實就不是難題。
責任書的簽訂完畢,絕不是安全責任制的貫徹落實到位,還需要各級各部門嚴格按照責任書內容要求,多深入、多深究、多深查,做到形式和內容的統(tǒng)一,要求與落實的統(tǒng)一,千萬不要“書”上談責、紙上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