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術資料齊全:(1)出廠資料齊全至少應包括:質量證明書、合格證、鍋爐總圖、主要受壓部件圖、受壓元件強度計算書、安全閥排放量計算書、安裝使用說明書以及各種輔機的合格證書等。(2)鍋爐使用登記證必須懸掛在鍋爐房內。(3)在用鍋爐必須持有鍋爐定期檢驗證并在檢驗周期內進行。
◇ 安全附件:(1)安全閥:a.安全閥必須結構完整,安全可靠,動作靈敏。每年至少檢驗一次且鉛封完好,每月自動排放試驗一次,每周必須手排放試驗一次,并做好記錄及簽名。B.按規(guī)定配置,合理安裝安全閥。(2)水位表:a.水位表必須安裝合理,靈敏可靠且便于觀察。B.每臺鍋爐至少應裝二只獨立的水位表。額定蒸發(fā)量小于等于0.2t/h的鍋爐可只裝一只。直流鍋爐可不裝水位表。C.水位表應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顯標志。D.水位表應設置放水管并接至安全地點。玻璃管式水位表應有防護裝置。(3)壓力表:a.鍋爐必須裝有與鍋筒(鍋殼),蒸汽空間直接相連接的壓力表。B.按規(guī)定選用相應精度等級的壓力表。C.根據(jù)工作壓力選用壓力表的量程范圍,一般應在工作壓力的1.5~3倍,最好選用2倍。D.表盤直徑不應小于100mm,表的刻度盤上應劃有最高工作壓力紅線標志。E.至少每半年校驗一次,鉛封完好。F.壓力表裝置齊全(壓力表、存水彎管、三通旋塞)。
◇ 保護裝置:(1)水位報警裝置:額定蒸量大于等于2t/h的鍋爐,應裝設極限高、低水位報警器和極低水位聯(lián)銷保護裝置。(2)額定蒸發(fā)量大于等于6t/h的鍋爐,應裝設超壓報警和聯(lián)鎖裝置。(3)燃油、煤粉或以氣體為燃料的鍋爐應裝設聯(lián)鎖保護裝置。(4)熱水鍋爐出口處應裝設超溫報警聯(lián)鎖裝置。
◇ 給水設備:給水設備應能保證安全可靠的供水,采用機械給水時應設置兩套給水設備,其中必須有一套為蒸汽自備設備、蒸發(fā)量≤2t/h的鍋爐,蒸汽往復泵可用注水器(射水器)代替。
◇水處理:可分為爐內和爐外兩種。2t/h以下的鍋爐可采用爐內水處理;2t/h以上的鍋爐應進行爐外水處理。水質化驗員應持證上崗,并按規(guī)定進行取樣化驗,監(jiān)控水質,記錄齊全。
◇運媒設備(燃料輸送系統(tǒng)):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安全可靠,運行良好。
◇ 除渣設備:應能滿足有關規(guī)定要求,并保持整齊干凈,不影響周圍環(huán)境。
◇ 通風設備:(1)合理配置,運行良好,節(jié)能降噪。(2)根據(jù)鍋爐特性裝設聯(lián)鎖保護裝置。
◇ 爐體應完好, 構架牢固,嚴密完好,基礎牢固。
◇ 所有電器設施均應滿足規(guī)定要求,合理配置,連接可靠,接地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