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世界公認的“自行車王國”。
自行車輕巧靈活,車速自便,維修簡單,并且不使用燃料,無廢氣污染,無噪聲,因此特別受人青睞。但是,自行車靠騎車人用雙腳踩動踏板,由鏈條來帶動后輪向前滾動,在行進時要用雙手握住車把來掌握重心,控制方向。所以穩(wěn)定性差,安全性差。一碰即倒,一倒人就傷。
從保證交通安全出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明文規(guī)定,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而當你已經達到法定的騎車年齡,準備騎車時,則必須認真地學一學有關騎自行車的規(guī)定,要掌握騎自行車的基本要領。
自行車首先應該保持機件完好,安全設施齊全,牌、證齊全。出發(fā)之前,應該先檢查一下鈴、鎖、剎車、車輪、踏腳、鏈條、撐腳、坐墊等是否完好有效。
學騎自行車時,應選擇人車稀少的道路或廣場、操場。禁止在交通繁忙地段學騎自行車。
當你已經掌握騎車技術,可以單獨騎車時,你還應該掌握一下幾條騎車規(guī)范:
一是,在非機動車車道內順序行駛,嚴禁駛入機動車道。在沒有劃分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行駛,應盡量靠右邊行駛,不能騎車在道路中間,不要數車并行,逆向行駛。
二是,騎車至路口,應主動地讓機動車先行。遇紅燈停止信號時,應停在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以內。嚴禁用推行或繞行的方法闖越紅燈。
三是,騎車轉變時,要伸手示意。左轉彎時伸出左手示意;同時要選擇前后暫無來往車輛時轉彎,切不可在機動車駛近時急轉猛拐,爭道搶行;也不要彎小轉。
四是,自行車在道路上停放,應按交通標志指定的地點和范圍有秩序地停放;在不設置交通標志的支路上停放也不要影響車輛、行人的正常通行。
五是,騎自行車載物,長度不能超過車身,寬度不能超出車把寬度,高度不能超過騎車人的雙肩。騎自行車在市區(qū)道路上不準帶人。
六是,騎自行車不準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競駛、扶身并行。
七是,不準一手扶把,一手撐傘騎車。撐傘時,要下車推行。
騎自行車的安全問題是個大問題,在各類交通事故種,自行車事故要占總事故的一半以上。自行車給人們的交通帶來了便利,自行車同時也給人們帶來了不幸。為此,我們應該嚴格遵守騎車規(guī)范,避免成為自行車的“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