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面清理承運進口廢紙和其他廢舊物品的緊急通知
(1996年5月22日交通部交水發(fā)[1996]452號文發(fā)布)
中國外輪代理總公司、中國船務代理公司、中遠(集團)總公司、各國際船舶運輸公司、代理公司:
根據(jù)交通部第七次部長辦公會議決定,為防止發(fā)達國家向我國輸出"洋垃圾",特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國際船舶代理公司要立即對你公司代理的船舶運進裝有進口廢紙或廢舊物品的集裝箱進行全面清理,查清貨物從何地裝運,是否有收貨人,是否依法報關報驗。
二、各從事外貿運輸?shù)膰H船舶公司立即查清你公司有無正在和將要承運裝有廢紙或其它廢舊物品的集裝箱,從何地裝運,是否有收貨人。
三、凡外貿進口的廢紙和廢舊物品,無論誰是收貨人,都必須依法報關報驗,從運輸環(huán)節(jié)嚴格把關,拒"洋垃圾"于國門之外。
四、各國際船舶代理公司和外貿運輸船公司按本通知要求,速將清理結果報交通部。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