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6:
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及《客運索道安全檢驗合格證》的編號與張掛規(guī)則
一、 本規(guī)則規(guī)定了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及有關證書的編號(包括其結構和表示形式)與張掛規(guī)則。
二、 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的有效期限,按照記錄的不同種類,分別滿足《特種設備質量監(jiān)督與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令第13號)的具體規(guī)定;國家客運索道監(jiān)督檢驗機構核發(fā)的《客運索道安全檢驗合格證》的有效期限為3年。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與《客運索道安全檢驗合格證》的格式見附錄5、7。
三、 各種特種設備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必須按照下列位置要求,通過粘貼、張掛、鉚釘等方式進行固定;
1. 電梯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應固定在轎廂內醒目的位置上(一般應在操作板上方);
2. 起重機械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應固定在設備本體醒目的位置上;
3. 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應固定在駕駛室前風擋玻璃上或駕駛員正面易于看到的醒目位置上;
4. 客運索道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應固定在客運索道下站進站口乘客必經路段周邊,乘客易于看到的明顯位置上,《客運索道安全檢驗合格證》應張貼在客運索道下站營業(yè)室或控制室內;
5. 游藝機和游樂設施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應固定在該設備(設施)的游客進口處易于看到的醒目位置上。
四、 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的設備編號及《客運索道安全檢驗合格證》的編號分為四部分:設備分類編碼、地址碼、日期碼和排序碼,從左至右依次排列,每部分中間用短線隔開。如下圖所示:
每部分編號規(guī)則如下:
(一) 設備分類編碼:由四位阿拉伯數字組成,編碼如下:
(二) 地址碼:使用地點固定的特種設備為使用地點所在地、市的行政區(qū)劃代碼;流動式且跨地區(qū)使用的特種設備為產權單位所在地市的行政區(qū)劃代碼。由六位阿拉伯數字組成,按照國家標志《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qū)劃代碼》(GB/T2260-1999)的規(guī)定進行編碼并填寫。
(三) 日期碼:由六位阿拉伯數字組成,為該特種設備進行注冊登記的年份和月份數字,并按年、月的順序填寫。其中“年”用四位阿拉伯數字,“月”用兩位阿拉伯數字,“年”、“月”之間不用分隔符,一位的“月”數前面加“0”。
(四) 排序碼:為進行注冊登記當月同類特種設備的流水號碼。由四位阿拉伯數字組成,當四位阿拉伯數字用滿時,首位可順序使用26個英文字母,即排序由“0001”排列到“Z999”。
客運索道的排序碼由兩部分組成:首位數字為首次獲準正式運營或“第×次”經復查獲準繼續(xù)正式運營的代碼,“0”代表首次獲準正式運營,“1”代表第一次經復查獲準繼續(xù)正式運營,“2”代表第二次經復查獲準繼續(xù)正式運營,并以此類推,后三位數字為所有獲準正式運營客運索道的流水號碼,當三位阿位伯數字用滿時,首位可順序使用26個英文字母,即排序碼后三位由“001”排列到“Z99”。
附錄7:
《客運索道安全檢驗合格證》(格式)
附錄8:
廠內機動車輛牌照號與張掛規(guī)則
一、 本規(guī)則規(guī)定了廠內機動車輛牌照的編號(包括其結構和表示形式)與張掛規(guī)則。
二、 廠內機動車輛牌照的格式見附錄5。
三、 廠內機動車輛牌照應在車輛的前部及后部各安裝一塊。車身上有安裝車輛牌照固定位置的,在該固定位置上安裝;車身上無安裝車輛牌照固定位置的,應在車輛前部及后部正面易于看到的醒目位置上安裝。
四、 廠內機車輛牌照編號分為四部分:牌照類別名稱“廠內”、省別簡稱、使用場所代碼和排序碼,從左至右依次排列,使用場所代碼與排序碼中間用一圓點隔開。如下圖所示:
每部分編碼規(guī)則如下:
(一) 牌照類別名稱“廠內”兩字上下排列。
(二) 省別簡稱為廠內機動車輛首次進行使用注冊登記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漢字簡稱。
(三) 使用場所代碼由一位英文字母表示,為該廠內機動車輛使用注冊登記時確定的使用場所的分類代碼?!癆”代表車輛在工廠作業(yè)區(qū)域內使用;“B”代表車輛在施工場地等臨時或者開放式作業(yè)區(qū)域內使用;“C”代表車輛在民航機場指定作業(yè)區(qū)域內使用。
(四) 排序碼為使用注冊地所有同類廠內機動車輛的流水號碼。由五位阿拉伯數字組成,當五位阿拉伯數字用滿時,首位可順序使用26個英文字母,即排序碼由“00001”排列到“Z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