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結球團安全規(guī)程
(1988年4月22日 冶金工業(yè)部〔88〕冶安環(huán)字第366號文頒發(fā))
1總則
1.1為貫徹安全生產方針,防止燒結球團生產事故,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促進燒結球團生產的發(fā)展,特制定本規(guī)程。
1.2本規(guī)程適用于燒結球團廠(車間、下同)的設計、施工安裝、生產、維修和管理。
1.3新建、改擴建或技術改造工程,其安全防護裝置勞動保護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1.4現(xiàn)有企業(yè)的所有設施,不符合本規(guī)程要求者,應在技術改造或大、中修時予以解決。在問題解決以前,應采取必須的安全防護措施。
1.5廠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體制。
廠長、車間主任、工(段)長和班組長,分別對本廠、本車間、本工段和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對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
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人和業(yè)務部門對共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和勞動衛(wèi)生負責。
1.6廠必須認真執(zhí)行安全大檢查制度,對查出的問題應責成有關部門(或人員)及時解決。1.7對新入廠的職工的代培實習人員,應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并經考試合格方準工作;調換工種的人員,應進行行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特殊工種的人員應進行專業(yè)技術基礎知識的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準上崗操作。
1.8對違反本規(guī)程而造成事故的有關人員,應視其情節(jié)的嚴重程度,分別予批評教育、經濟制裁、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廠區(qū)布置與廠房建筑
2.1廠址選擇,必須防止洪水、海潮、颶風等危害;避開斷層、流砂層、淤泥滑、天然溶洞等不良地質地段,主要廠房及煙囪,應有良好的工程地質條件。否則,應采取措施,達到要求后方可建廠。
2.2新建的燒結球團廠,應位于居民區(qū)及工業(yè)場區(qū)常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廠區(qū)邊緣至居民區(qū)的距離應大于100m。
2.3燒結室和球團焙燒室的主廠房的配置,應與季節(jié)盛行風向相垂直。廠區(qū)辦公、生活設施應設在燒結機或球團焙燒機(窯)季節(jié)盛行風向上風側100m以外。
2.4燒結機、單輥破碎機、熱篩和球團焙燒的尾部位設有起重設施和檢修用的運輸通道。
2.5采用熱振篩的機尾返礦站和環(huán)冷機、帶冷機的尾部均應設在+/-0.0平面以上。
2.6皮帶運輸機通廊凈空高度,一般不應小于2.2m,熱返礦通廊凈空高度一般不應小于2.6m;通廊傾斜度為8~12度時,檢修道及人行道均應設防滑條,超過12度時,應設踏步。
3基本規(guī)定
3.1一般安全要求
GB4053.1—83《固定式鋼直梯》車間主要危險源或危險場所,應設有“禁止接近”、“禁止通行”或其他安全標志。安全色和安全標志應分別符合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3《安全標志》的規(guī)定。
3.1.2直梯、斜梯、防護欄桿和平臺,應分別符合GB4053.1—83《固定式鋼直梯》、GB4053.2—83《固定式鋼斜梯》、GB4053.3—83《固定式工業(yè)防護欄桿》和GB4053.4—3.1.3通道、走梯的出入口,不得位于吊車運行頻繁的地段或靠近鐵道。否則,應設置安全防護裝置。
3.1.4皮帶機、鏈板機需要跨越的部位應設置過橋,燒結面積50平方米以上的燒結機應設置中間過橋。
3.1.5水封槽上和水溝上應設安全篦條或蓋板。
3.1.6設備裸露的運轉部分,應設有防護罩、防護欄桿或防護擋板。
3.1.7吊裝孔必須設置防護蓋板或欄桿,并應設警告標志。
3.1.8行車及布料小車等在軌道上行走的設備,兩端應設有緩沖器和清軌器,軌道兩端應設置電氣限位器和機械安全擋。
3.1.9廠房內、轉運站、皮帶運輸機通廊,均應設有灑水清掃或沖洗地坪和汗水處理等設施。排水溝、池應設有蓋板,砂泵坑四周應設置安全欄桿。
3.1.10應建立操作牌、工作票制度,以及停送電和安全操作確認制度。
3.1.11應建立嚴格的設備使用、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制度。
3.1.12設備檢修或技術改造,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多單位、多工種在同一現(xiàn)施工時,應建立現(xiàn)場指揮機構,協(xié)調作業(yè)。
3.2通訊、信號、儀表
3.2.1廠、車間、主要操作室和崗位之間,應設有上下相互聯(lián)系的電話或對講機。高處作業(yè)和噪聲超過85dB(A)的作業(yè)環(huán)境,應采用對講機。
3.2.2生產中應采用下列信號及安全防護設施:
a.煤氣、空氣壓降報警和指示信號(音響及色燈),煤氣管道壓力自動調節(jié)和煤氣緊急自動切斷裝置;
b.空氣冷卻器和水冷裝置的水壓降信號,油冷卻器油壓降信號,稀油潤滑系統(tǒng)的油壓降信號;
c.抽風機軸承、電機的溫升信號,球磨機、捧磨機軸承溫升信號;
d.事故信號(音響及色燈);
e.單機遠動的設備和聯(lián)鎖鎖系統(tǒng)的設備,應設置預告和啟 動信號。
3.2.3主抽風機室應設有監(jiān)測煙氣泄漏、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及其濃度的信號報警裝置。煤氣加壓站和煤氣區(qū)域的崗位,應設置監(jiān)測煤氣泄漏的顯示和報警裝置。
3.2.4在有粉塵、潮濕或有腐蝕性氣體的環(huán)境下工作的儀表,應選用密閉式或防護型的,并安裝在儀表柜(箱)內。
3.2.5在有爆炸危險的場所,必須選用防爆或隔離火花的保安型儀表。
3.2.6測量潮濕氣體的導壓管、蝶閥以及低溫易凝介質的管路,應采取保溫或伴熱措施。
3.2.7對粘稠性介質、含固體物介質、腐蝕性介質或在環(huán)境溫度下可能汽化、冷凝、結晶、沉淀的介質,應采用隔離式的測量儀表。
3.2.8儀表系統(tǒng)的接地(包括保護接地、工作接地、屏蔽接地以及保安儀表接地等)應符合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3.3防火、防爆
3.3.1應設有完整的消防水管路系統(tǒng),確保消防供水。
3.3.2主要的火災危險場所,應設有與消防站直通的報警信號或電話。
3.3.3廠房建筑的防火要求,必須符合GBJ16—87《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
表1 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
見表
3.3.4各類建構筑物所配置小型滅火裝置的數(shù)量,應符合表2的規(guī)定。
表2 各類建構筑物配置小型滅火裝置的數(shù)量
見表
注:建筑的面積,乘以表中的系數(shù),結果如為小數(shù),則四舍五入取整數(shù)。
3.3.5配電室、電纜室(電纜垂直通道),油庫和磨煤室,應設有煙火災自動報警器、監(jiān)視裝置及滅火裝置,火災報警系統(tǒng)宜與強制通風系統(tǒng)聯(lián)鎖;應采取防火墻、防火門間隔和遇火能自動封閉的電纜穿線孔等建筑措施。新建、改擴建的大型燒結球團廠的主控室,應設有集中監(jiān)視和顯示火警的裝置。
3.3.6機頭電除塵器應設有防火防爆裝置。
3.3.7煤氣加壓站、油泵室、油罐區(qū)、磨煤室及煤粉罐區(qū)周圍10m以內,嚴禁明火。在上述地點動火,必須征得安全保衛(wèi)部門同意,并采取有效折防護措施。
3.4動力設施
3.4.1廠內各種氣體管道應架空敷設。易揮發(fā)介質的管道及絕緣電纜,不得架設在熱力管道之上。
3.4.2各燃氣管道在廠入口處,應設總管切斷閥。燃氣管道禁止與電纜同溝敷設,并應進行強度試驗及氣密性試驗。
3.4.3應有蒸汽或氮氣吹掃燃氣的設施,各吹掃管道上,必須設防止氣體串通的裝置。
3.4.4廠內使用表壓超過100000Pa10的油、水、煤氣、蒸汽、空氣和其它氣體的設備和管道系統(tǒng),應安裝壓力、安全閥等安全裝置。并應采用不同顏色的標志,以區(qū)別各種閥門處于開或閉的狀態(tài)。
3.4.5管道的涂色,應符合GB7231—87《工業(yè)管路的基本識別色和識別符號》的規(guī)定。
3.4.6使用煤氣,應根據(jù)生產工藝和安全要求,制定高、低壓煤氣報警限量標準。
3.4.7煤氣管道應設有大于煤氣最大壓力的水封和閘閥;蒸汽、氮氣閘閥前應設放散閥,防止煤氣反竄。
3.4.8煤氣設備的修和動火、煤氣點火和停火、煤氣事故處理和新工程投產驗收,必須執(zhí)行GB62222—86《工業(yè)企業(yè)煤氣安全規(guī)程》。
3.4.9廠內供水應有事故的供水設施。
3.4.10水冷系統(tǒng)應按規(guī)定要求試壓合格,方可使用。水冷系統(tǒng)應設流量和水壓監(jiān)控裝置,使用水壓不得低于100000Pa,出口水溫應低于50℃。
3.4.11最低氣溫在0℃以下場所,對間斷供水的部件必須采取保溫措施。
4原料
4.1原料場應有下列設施:
a.工作照明和事故照明;
b.防揚塵設施;
c.停機或遇大風緊急情況時使用的夾軌裝置;
d.車輛運行的警告標志;
e.升降、回轉、行走的限位裝置和清軌器;
f.行走機械的主電源,采用電纜供電時應設電纜卷筒;采用滑線供電時,應設接地良好的裸線防護網(wǎng),并懸掛明顯的警告牌或信號燈。
4.2原料場卸車設施的中和混勻設施的檢修,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檢修作業(yè)區(qū)域應設明顯的標志和燈光信號;
b.檢修作業(yè)區(qū)上空有高壓線路時,必須架設防護網(wǎng);
c.檢修期間,相關的鐵道應設明顯的標志和燈光信號,有關道岔應鎖閉并設置路擋。
4.3堆取料機和抓斗吊車的走行軌道,兩端必須設有極限開關和安全裝置時,其下沿距料面的高度不應小于5m。
4.4原料倉庫應符合下列要求:
a.堆料高度應保證抓斗吊車有足夠的安全運行空間,抓斗處于上限位置時,其下沿距料面的高度不應小于0.5m;
b.應設置擋礦墻和隔墻;
c.容易觸及和移動式卸料漏礦車的裸露電源線或滑線,應設防護網(wǎng),上下漏礦車處必須懸掛警告牌或信號燈。
4.5運轉中的破碎、篩分設備,禁止打開檢查門和孔;檢查和處理故障,必須停機關并切斷電源和事故開關。
4.5運轉中的破碎、篩分設備,禁止打開檢查門和孔;檢查和處理故障,必須停機并切斷電源和事故開關。
4.6氣力輸送系統(tǒng)中的貯氣包、吹灰機或罐車,均應設有安全閥、減壓閥和壓力表,其設計、制造和使用應符合合國家現(xiàn)行壓力容器的有關規(guī)定。
4.7氣力輸送或罐車送達的終點礦槽應予密閉,其上部應設置余壓消降裝置和除塵設施。
4.8檢修吹灰機和罐車的罐體,以及打開罐體裝料孔,必須預先打卸壓閥。
5 配料、混合
5.1配料礦槽上部移動式漏礦車的走行區(qū)域,嚴禁人員行走,其篦板應保持完整。
5.2粉料、濕料礦槽傾角不應小于65度,塊礦礦槽不應小于50度。采用抓斗上料的礦槽,上部應設篦板。
5.3礦槽出現(xiàn)棚料時,在采取護措施之前,嚴禁進入礦槽處理。
5.4配料圓盤應與配料皮帶輸送機聯(lián)鎖。
5.5嚴禁潮料和生料進入熱返礦槽。
5.6進入圓筒混合機檢修和清理,應事先切斷電源,采取防止筒體轉動的措施,并設專人監(jiān)護。
6燒結
6.1新建、改擴建燒結機和圓輥人料機和反射板,應設有機械清理裝置。
6.2點火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設置備用的冷卻水源;
b.應設置空氣、煤氣比例調節(jié)裝置和煤氣低壓自動切斷裝置;
c.燒咀的空氣支管應采取防爆措施。
6.3點火器檢修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事先切斷煤氣,打開放散閥,用蒸汽或氮氣吹掃殘余煤氣。
b.取空氣試樣作一氧化碳和揮發(fā)物分析,一氧化碳最高容許濃度與容許作業(yè)時間應符合表3的規(guī)定:
表3
見表
注:反復作業(yè)時,兩次作業(yè)之間須間隔兩小時以上。
c.檢修人員不應少于兩人,并設專人監(jiān)護。
d.與外部應有聯(lián)系信號。
6.4燒結機點火之前,應進行煤氣引爆試驗;在燒結機燃燒器的燒咀前面,應安裝煤氣緊急事故切斷閥。
6.5燒結平臺上嚴禁亂堆亂放雜物和備品備件,每個燒結廠房燒結平臺上存放的備用臺車,不得超過5臺,載入電梯不得用作檢修起重工具。
6.6在臺車運轉過程中,嚴禁進入彎道和機架內檢查。檢查時應索取操作牌,停機、切斷電源,掛上“嚴禁啟動”標志牌,并設專人監(jiān)護。
6.7更換臺車必須采用專用吊具,并有專人指揮,更換欄板,添補爐篦條作業(yè),必須停機進行。
6.8應設有自動清理臺車篦條粘礦的機械裝置。
6.9主抽風機室高壓帶電體的周圍應設圍欄,地面敷設絕緣墊板。
6.10主抽風機操作室應與風機房隔離,并采取隔音和調溫措施;風機及管道接頭處應保持嚴密,防止漏氣。
6.11進入大煙道之前,應切斷點火器的煤氣,關閉各風箱調節(jié)閥,斷開抽風機的電源。進入大煙道檢查或檢修時,應在人孔處設專人監(jiān)護,確認無人后,方可封閉各部入孔。
6.12進入單輥破碎機、熱篩,帶冷機和環(huán)冷機作業(yè)時,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設專人監(jiān)護。
7球團
7.1進入磨機檢修時,必須與上下崗位聯(lián)系好,停電并掛上“禁止啟動”的標志牌,設專人監(jiān)護。
7.2重油的貯存與輸送就符合下列要求:
a.油罐周圍應設防火圍墻或鐵絲網(wǎng),并應定期檢查和維修;
b.油泵室內應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c.油管建成后應進行壓力試驗;
d.管內油速不得超過4m/s,油管應采取伴熱和保護措施;
e.吹洗油管路時,必須關閉各計示儀表通路及油泵兩端的閥門;
f.油罐內最低油位不得低于加熱器頂面的高度;
g.加熱用的蒸汽應使用飽和蒸汽,不得使用過熱蒸汽。
7.3煤粉制備與輸送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所有設備均應采用防爆型的;
b.磨煤室周圍應留有消防車通道;
c.煤粉罐及輸送煤粉的管道,應有供應壓縮空氣的旁路設施,并應有泄爆孔,泄爆孔的朝向,應考慮泄爆時不致危及人員和設備;
d.貯煤罐停止吹煤時,煤在罐內貯存的時間:煙煤不得超過5h,其它煤種不得超8h,罐體結構就能保證煤粉從罐內完全自動流出;
e.當控制噴吹煤僂的閥門或儀表失靈時,應能自動停止向球團焙燒爐內噴吹煤粉并報警;
f.煤粉燃燒器和煤粉輸送管道之間,應用壓縮空氣吹掃管道;停止噴吹煙煤時,應用氮氣吹掃;
g.煤粉管道停止噴吹煤粉時,應用壓縮空氣吹掃管道;停止噴吹煙煤時,應用氮氣吹掃;
h.磨煤機出口的煤粉溫度低于80℃貯煤罐、布袋降塵器中的煤塵,溫度應低于70℃,并應應有溫度記錄和超溫、超壓警報裝置;
i.檢查煤粉噴吹設備時,應使用銅質工具。
7.4豎爐點火時,爐料應在噴火口下緣,嚴禁突然送入高壓煤氣。
7.5在豎爐爐口捅料或更換爐篦,必須停爐操作。
7.6豎爐應設有雙安全通道,通道傾斜度不得超過45度。新建、改擴建的豎爐應設升降機。7.7進入干燥爐作業(yè),必須預先切斷煤氣,并趕凈爐膛內殘存的煤氣。
7.8回轉一窯一旦出現(xiàn)裂縫、紅窯,應立即?;稹T诨剞D窯全部冷卻之前,應繼續(xù)保持慢轉,停爐時,應將結圈和窯皮燒掉。
7.9拆除回轉窯內的耐火磚和清除窯皮時,應采取防窯倒轉的安全措施,并設專人監(jiān)護。
8電氣安全與照明
8.1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電氣安全的規(guī)定,并參照水電部《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和所在地區(qū)安全用電的規(guī)定執(zhí)行。
8.2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性氣體、粉塵等的場所,應采用封閉式電氣設備;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作業(yè)場所,應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8.3電氣設備(特別是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金屬外殼和是線的金屬保護管,應有良好的保護接零(或接地)裝置。
8.4燒結機廠房、煙囪、豎爐等,應設有避雷裝置,雙煙道囪底部應設隔墻,防止竄煙。
8.5重油、煤粉等的金屬罐區(qū),應采取防靜電措施。
8.6禁止帶電作業(yè)。特殊情況下不能停電作業(yè)時,應按有關帶電作業(yè)的安全規(guī)定執(zhí)行。
8.7廠房自然采光和照明,應能確保作業(yè)人員工作和行走的安全。
8.8設置一般事故照明的工作場所,應符合表4的規(guī)定。
設事故照明的工作場所
見表
8.9車間工作場所照明器的選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在有腐蝕性氣體、蒸汽或特別潮濕的場所,應采用封閉式燈具或防水燈具;
b.在易受機械損傷和振動較大的場所,燈具應加保護網(wǎng)和采取振措施;
c.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采用防爆型燈具。
8.10需要使用行燈照的場所,行燈電壓一般不得超過36V,在潮濕的地點和金屬容器內,不得超過12V。
9起重與運輸
9.1起重機械的使用、維修和管理,應遵守GB6067—85《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和GB5032──85《起重吊運指揮信號》的規(guī)定。
9.2起重機械應標明起重噸位,必須裝設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和啟動、事故、超載的信號裝置。
9.3嚴禁吊物從人員或重要設備上空通過,運行中的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