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速安全調整,盡快發(fā)揮安全技措工程的效用,保證安全生產,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凡今年安排的安全技措工程,特別是通風、瓦斯、防滅火、防塵、防治水等安全工程、必須按計劃保質、保量完成。?。▍^(qū))煤碳局(廳)、礦務局和礦,層層都要明確指定負責人,對開工、竣工、驗收日斯要落實。
二、對安全技措工程資金要優(yōu)先安排,設備要優(yōu)先保證,產要優(yōu)先供應,施工力量要優(yōu)先配齊,局礦要定期召集有關計劃、生產、供應、財務部門進行平衡,責任到人。
三、這技措工程的資金、設備、器材必須專項使用,任何人不得挪用。對竣工的項目,?。▍^(qū))煤炭局(廳)要組織力量進行全面的嚴格的檢查驗收;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安全要求的不予驗收,限期解決,不得貽誤使用,年度計劃工程中的金、材料、設備跨年度使用時,必須經省(區(qū))煤炭局(廳)批準,并不得任意削減或移作他用。違者按反財經紀律論處。
四、移交使用的安全技措工程,要配備掌握應知應會的人員管理維護和使用, 好用好,充分發(fā)揮作用。
五、建立定期匯報制度。各?。▍^(qū))煤炭局(廳)要指定專人于每月八日以前把上一個月安全技措工程進度情況按時電話報部生產司。礦務局(礦)對工程進度情況每季度總結一次書面材料,上報省局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