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條 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項目包括:
?。ㄒ唬┦褂酶骷壺斦A算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自有資金,并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項目。
第十一條 國家融資的項目包括:
?。ㄒ唬┦褂脟野l(fā)行債券所籌資金的項目;
?。ǘ┦褂脟覍ν饨杩罨蛘邠KI資金的項目;
?。ㄈ┦褂脟艺咝再J款的項目;
?。ㄋ模﹪沂跈嗤顿Y主體融資的項目;
?。ㄎ澹﹪姨卦S的融資項目。
第十二條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包括:
?。ㄒ唬┦褂檬澜玢y行、亞洲開發(fā)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
?。ㄈ┦褂脟H組織或者外國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
第十三條 本辦法第八條至第十二條規(guī)定范圍內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凡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ㄒ唬┦┕雾椇贤浪銉r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ǘ┰O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服務類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四)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本條第(一)、(二)、(三)項規(guī)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第十四條 本辦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的標準的調整,由省發(fā)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招投標管理辦公室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和本省實際情況擬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執(zhí)行。
第十五條 下列項目可以不進行招標,但在報告工程建設項目時,應提出不招標申請,說明原因,并按投資管理權限,由發(fā)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核準:
?。ㄒ唬┥婕皣野踩?、國家秘密,有保密要求的項目;
?。ǘ┛购?、搶險、救災的應急工程項目;
?。ㄈ├梅鲐氋Y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的項目;
?。ㄋ模┙ㄔO項目的勘測、設計采用特定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或者其建筑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ㄎ澹﹪乙?guī)定可不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
第十六條 政府采購、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強制招標范圍和規(guī)模標準,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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