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勞動法》、《消防法》、《浙江省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治安保衛(wèi)工作條例》和公司《安全手冊》等有關規(guī)定,按“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公司安全消防工作的落實,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本責任書。
1、責任、目標、要求:
推行三級安全消防責任制,把公司的安全生產、保衛(wèi)、消防管理目標分解到各部門,特制定生產中心的總經理主任和各部部長為各單位、部門的安全消防責任人。
(1)全權負責本單位、部門的安全消防工作,保證全年無火災、設備重大事故和重傷以上的事故,輕傷事故控制在:管理部門為零,各生產中心1人/次。
(2)做好三級安全教育、新進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積極參加公司的各種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動。
(3)各單位、部門應定期召開安全專題會議,分析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狀況,提出存在的問題,落實整改的措施,生產車間應做好“五同時”。
(4)教育員工遵守各項安全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5)抓“四防”教育,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崗位培訓合格率達95%以上。
(6)各部門員工無犯罪、無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和惡性案件。
(7)對事故隱患根據(jù)安全性評價標準和辦公室要求整改內容、落實整改措施的責任人,按時完成整改項目。
2、公司積極為各分子公司、部門創(chuàng)造有利于安全、保衛(wèi)、消防、工作的必要條件,并負責指導、檢查、督促、考核工作。
(1)加強義務消防隊建設,配備齊全的消防設備,要求員工愛護及學會使用消防器材。
(2)各分子公司、部門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員,配合辦公室進行安全檢查工作和其它信息的反饋。
(3)總裁辦對各分子公司、部門進行不定期的抽查。
3、本安全責任書的責任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本責任書因原責任人的調整,由隨后分管人員為該單位、部門的責任入。
5、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公司及責任單位各一份)。
責任單位: 總 裁:
責任人: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