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只有一次,責任重于泰山。學校與家庭應共同擔負起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監(jiān)護職責。尊敬的家長,為了進一步深入“特殊學生管理工作”,增強家校配合力度,現(xiàn)就學校與家庭雙方應擔負的責任協(xié)議如下,望雙方通力合作,加強教育管理。
一、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把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學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復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飲食、防汛、防震、傳染病預防、防踩踏及集體活動等安全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防患于未然。
2、通過電話、家訪,告知家長或監(jiān)護人學生在校的不安全動態(tài),并與家長或監(jiān)護人緊密配合,預防事故發(fā)生。
3、發(fā)現(xiàn)學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4、對曠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jiān)護人取得聯(lián)系。
5、加強教師的工作責任心和職業(yè)道德教育,做到愛護學生。
6、上好安全教育課、法制教育課、搞好必要的應急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二、乙方(學生家長)應承擔的義務
1、家長或監(jiān)護人應及時向學校、班主任告知子女身體異常情況,如:突發(fā)性疾病或有特意體質、特定疾病、異常心理狀態(tài)等,如:先天性心臟病、癲癇、抑郁病等特殊性體質的應及時告知學校,否則因此引發(fā)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或監(jiān)護人承擔。
2、根據(jù)學校作息時間要求,家長要管理好子女自覺遵守學校的上、下學作息制度,不遲到早退。如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學時,家長必須及時向班主任請假。及時掌握子女非在校時間的行為情況。當子女未進入校園時,在校外一切安全有家長或監(jiān)護人負責。
3、因為孩子的特殊性格,隨意走出教室和座位,妨礙了別人的學習,擾亂了課堂秩序,家長堅持每天到校陪讀上課。
4、孩子隨意拿別人的東西造成損壞的,家長或監(jiān)護人要進行賠償。
5、孩子課間活動和體育課不聽老師指揮,亂動校園實施,家長要監(jiān)督負責孩子的安全,對損壞公物的行為要經(jīng)濟上賠償。
6、家長要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上學。
三、丙方(學生)應做到的事項:
1、學生要準時到校,不遲到,進校后不得隨便出校門。
2、來校前衣服穿著清潔整齊,戴好紅領巾和胸卡,不帶與學習無關的東西來校(比如手機、MP3等)。
3、上課鈴響即進教室,認真聽講,不無故離開教室和座位,不妨礙別人學習。
4、排隊安靜、整齊,精神飽滿地做廣播操。
5、在校不鬧事,不和同學起糾紛,嚴重的要受處分。
6、愛護學校一切公物,對損壞公物的行為經(jīng)濟上賠償。
三、此協(xié)議于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學生在校就讀期間有效。
甲? 方? 語文老師簽字:???????????????
數(shù)學老師簽名:???????????????????
音體老師簽名:
乙? 方? 家長簽字:
丙 方? 學生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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