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的安全管理是每個家庭的幸福和每個學生健康成長的前提和基礎。為確保學生“高高興興上學來,平平安安回家去”,讓家長放心,進一步明確學校和家長對學生安全管理各自的責任和目標,特簽訂本協(xié)議,以共同信守,齊抓共管理。
校方(班級)的責任和目標:
1、將學生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工作日程,列入常規(guī)管理中,班級堅持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2、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安全守則、公約》,抓好防范工作,把安全管理的責任和目標落到教職工人頭。
3、定期檢查,妥善處理校內不安全事端,及時排除學校不安全隱患。
4、對學生中校內發(fā)生的意外事故,及時通知其家長,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協(xié)助學生家長向保險公司爭取賠付。
家長的責任和目標:
1、愛護、關心、嚴格要求子女,樹立為國教子思想和正確的子女成才觀,言行、舉止為子女做出榜樣。
2、加強對子女進行安全常規(guī)教育,教育子女做到十個“嚴禁”:(1)嚴禁子女在校外結交社會朋友,參加非法組織;(2)嚴禁子女逃學曠課,私自在校外或他人家中住宿;(3)嚴禁子女身帶易燃易爆物品和治安管治刀具;(4)嚴禁子女私自下河、塘、堰、溝洗澡;
(5)嚴禁子女騎單車(自行車、摩托車)上學和攔車、爬車、搭乘無載人執(zhí)照的車輛;6)嚴禁子女私拉亂接電線、電器和違犯體育課、勞動課、實驗課紀律和操作規(guī)程;(7)嚴禁子女小偷小摸;(8)嚴禁子女在家中聚眾耍鬧,亂吃零食;(9)嚴禁子女翻越圍墻和在不安全的地方如樓頂、陽臺、欄桿等處坐、爬、冒險;(10)嚴禁子女進營業(yè)性舞廳、酒吧和電子游戲室觀看兇殺、色情影視及書刊。
3、理解學校對子女的教育和管理,積極配合學校對子女從嚴教育和管理,發(fā)現(xiàn)子女不安全因素時,主動向老師報告,自覺督促子女遵守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限期改正違紀行為。
4、對學生因下列違紀違法行為發(fā)生不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和傷亡,其后果由家長和學生自負,學校只負教育責任:
(1)因打架斗毆造成傷亡;
(2)因爬車、攔車、搭乘無載人執(zhí)照車或騎車上學回家違反交通規(guī)則造成傷亡;
(3)因私自下河、塘、堰、溝洗澡溺死;
(4)因在禁止活動的地方冒險、追逐打鬧造成的傷亡;
(5)因翻越圍墻、不請假私自出校或逃學造成的失蹤、傷亡;
(6)因玩弄易燃易爆物品、治安管治刀具或帶傷害性游戲造成的傷亡;
(7)因偷盜、賭博或介入非法團伙組織造成的傷亡;
(8)因貪吃零食而中毒或吸煙、飲酒造成的傷亡;
(9)因私自亂拉亂接電線、電器造成的傷亡;
(10)因體育課、勞動課、實驗課違反紀律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的傷亡;
上述協(xié)議從學生入學至學生畢業(yè)出校期內有效。
班級第一責任人(班主任):
學 生(簽? 字):
學 生 家 長(簽? 字): 馬頭鎮(zhèn)崔店小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