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救器的佩戴使用
自救器是井下發(fā)生災害時,災區(qū)人員佩帶逃生的專用裝備,非災害情況下禁止打開,也不允許隨意佩帶進入盲蒼。當井下發(fā)生火災、瓦斯煤塵爆炸時使用應注意:
1)戴上自救器后,外殼逐漸變熱,吸氣溫度逐漸升高,表明自救器工作正常。絕不能因為吸氣干熱,而把自救器拿掉。
2)化學氧自救器佩戴初期生氧劑放氧速度慢,如果條件允許(沒有爆炸、被燒、被埋、被堵危險時),應盡量緩慢行走,等氧氣足夠呼吸時再加快速度。撤退時最好按每小時4km—5km速度行走,呼吸要均勻,千萬不要跑。
3)佩戴過程中口腔生產的唾液可以咽下,也可任其自然流入口水盒降溫器,決不可拿下口具往外吐。
4)在未達到以可靠的安全地點前,嚴禁取下鼻夾和口具,以防有害氣體毒害。
(三)避難硐室
避難硐室是供礦工在遇到事故時無法撤退而躲避待救的設施,分永久避難硐室和臨時避難硐室。永久避難硐室事先設在井底車場附近或采區(qū)工作地點安全出口路線上,在突出礦井必須設置永久避難硐室,非突礦井很少達到該要求。臨時避難硐室是利用獨頭巷道、硐室或兩道風門之間的巷道,由災區(qū)避災人員臨時就地取材構建的。
所以應在這些地點事先備有所需的木材、木樁、粘土、砂子、磚等材料,還應裝有帶閥門的壓風管。若無上述材料時,避災人員就用衣服和身邊現(xiàn)有的材料臨進構筑,以減少有害氣體侵入。臨時避難硐室機動靈活,修筑方便,正確利用它,往往能發(fā)揮很好避難待救作用。
在避難硐室內避難注意事項:
1)在進入避難硐室前,應在硐室外留有衣物、礦燈等明顯標志,以便救護隊發(fā)現(xiàn)。
2)待救時要保持安靜,不急躁,盡量俯臥于巷道底部,以保持精力,減少氧氣消耗,并避免吸入更多的有毒有害氣體。
3)硐室內只留一盞礦燈照明,其余礦燈全部關閉,以備再次撤退時使用。
4)間斷敲打鐵器或巖石等發(fā)出呼救信號。
5)全體避災人員要團結互助,堅定信心。
6)被水堵在上山時,不要向下跑出探望。水被排走露出棚頂時,也不要急于出來以防CO2、H2S等氣體中毒。
7)看到救護隊員后,不要過分激動,以防血管破裂。
8)待救時間長遇救后,不要過多飲用食品和見到強光,以防損傷消化系統(tǒng)和眼睛。
礦工自救除上述裝備設施外,國外有的還有礦工自救系統(tǒng),但普遍只有自救器,井下礦工要利用自有條件來做好自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