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崗員工的培訓安排
1. 公司每年年初根據生產或員工的需要,針對每個崗位制定詳細的年度培訓計劃。
2. 員工個人或公司的相關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可申請崗位員工進行相關的培訓。
3. EHS部門認為需要溫故而知新、加強員工安全行為,適時地安排相應的培訓。
4. 每年簽定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履行職責培訓,適用于公司總經理、部門經理、主管、領班、行政人員、銷售、采購、 生產技師、保安、清潔工、花匠等全體員工。
二、轉崗或重新上崗培訓要求
1. 員工調整工作崗位或轉崗半年以上要重新上崗培訓,
2. 須由所在部、班組重新進行二級培訓,考核合格,
3. 然后進行實際試操作,經評估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
三、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技術的培訓
1. 外送專業(yè)培訓機構培訓,領取上崗證,
2. 公司內部再依其實際安排特別指導訓練及考核,符合要求后持證上崗,
3.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信息貼于特種設備醒目處,以便大家監(jiān)督。
四、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等的“四新”培訓
針對“四新”涉及的工藝流程、安全特性,安排專業(yè)人員或邀請相關方進行針對 性的技術、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符合要求后方可操作,并將相關信息現場告示。
五、在崗作業(yè)人員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公司可根據需要進行經常性的、不定期的、 針對性的培訓,
可根據以下情況的變化安排相應的培訓內容:
1、最新的法律、法規(guī)、條例和相關政策等。
2、公司內外環(huán)境因素、作業(yè)場所因素等的變化,如作業(yè)場所安全因素的變化,自然條件的影響等。
3、公司內部、外部審核情況,各類內外檢查發(fā)現的問題,員工的行為因素等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
4、集團公司內的事故,或其它外部事故、案例等對公司有影響 或借鑒意義的。
5、有關個人防護、消防、應急情況等變化或需要加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