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在某區(qū)隊了解到,某些基層管理人員在安全管理上方法簡單,言語粗暴,特別是對待違章人員處罰得多,說服教育得少,因此不少職工怨聲載道。在安全形勢穩(wěn)定發(fā)展的情況下,誠然,這種簡單粗暴的安全管理方式對礦井安全生產埋下了隱患,因此,對待違章者不能“一罰了之”,更要從思想教育上“出重拳”。
對待違章者,按規(guī)定該罰款的決不手軟,該重罰的決不輕罰。“罰款”只是煤礦安全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種管理方式,把違章蠻干、隱患治理與職工經濟利益直接掛鉤,讓違章者有切膚之痛。但作為一名管理人員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安全管理是要讓廣大員工真正吸取事故教訓,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識,不讓類似的悲劇重演、事故發(fā)生,從而達到實現(xiàn)礦井安全生產的目的,對幫教對象應以“治病救人”為目的。這就要求每一個管理人員不但要會使用“處罰”這把利劍,更要在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上“出重拳”。把“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靈活地運用到實際工作中,給職工講道理、講危害、觸靈魂,使每位職工樹立安全意識,真正想安全、會安全、能安全,層層出于真心保安全,級級痛下決心抓安全,人人樹立不敢違章、不能違章、不愿違章的思想,切實做好幫扶對象的思想教育工作,才能讓違章者心悅誠服,真正從源頭上遏制違章,達到安全生產之目的,從而促使礦井的安全生產周期不斷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