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要“嚴”。“嚴”是用血和累換成的,安全工作過程中,只要一切從“嚴”出發(fā),就能達到理想的效果,就能實現(xiàn)既定的目標。
制度要“嚴”。安全的各項制度的制定要從“人本”出發(fā),符合實際,并且要做到條款嚴密,不出現(xiàn)絲毫疏漏;各種制度的銜接要緊湊、一致,切莫出現(xiàn)沖突和矛盾;所列條款要嚴謹、準確,避免出現(xiàn)“彈性”和漏洞,給以后的執(zhí)行帶來麻煩。
管理要“嚴”。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以制度管人。如在安全檢查中,無論是誰“三違”了,都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程序執(zhí)行。特別是檢查人員要嚴,要深入現(xiàn)場深入一線認認真真地查,不能走馬觀花,不能睜只眼閉只眼,對于查出的隱患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盯著整改。如果管理不嚴格,發(fā)現(xiàn)“三違”不報,查出隱患不除,真可謂是放虎歸山,自己為自己埋下“定時炸彈”,后患無窮!
分析事故要“嚴”。一旦出現(xiàn)事故,就應該認真地去分析,莫把事故當“故事”。對事故必須按照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處置。
處理要“嚴”。對于事故的處理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不能有半點的姑息遷就。該停職的停職,該開除的開除,該移交司法機關的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對每個事故都能嚴肅處理,誰還敢對安全不重視?誰還敢拿職工的生命當兒戲?
“嚴”,能阻止安全事故的頻頻發(fā)生,一個個鮮活的生命頓時化為冤魂,多少個家庭在痛苦中不能自拔。為何事故接二連三的發(fā)生?關鍵是各個方面、各個關口嚴格不起來,制度落實不下去。
如果是真的“嚴”了,誰還敢頂風作案?誰還敢與政策對著干?誰還敢膽大妄為?誰還敢目無法紀?如果是真的“嚴”嚴了,安全的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