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方針,落實“防、堵、疏、排、截”等綜合防治水措施,切實做到不安隱患早預防、早知道、早治理,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結合本礦井實際情況,特制定《皮帶運輸巷探放水安全措施》。
一、地質概述:
皮帶運輸巷:全長523m,已掘380m,剩余143m。根據原大橋煤礦±0水平巷道揭露情況,該巷道范圍內無大的地質構造,但由于受煤田北部邊界F10斷層的影響,局部可能會遇到小的地質變化,該巷道可能會破壞煤層底板,因此一定要加強探放水工作,嚴格執(zhí)行“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針。
二、探放水安全措施:
1、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則。
2、成立專職探放水隊伍,配置合格的探放水設備。
3、探放水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并做到持證上崗。
4、探放水前必須清理水溝,及時清挖水倉,保證水倉的有效容量,并保證大泵能隨時排水。
5、探水地點附近必須安裝電話,保證暢通,能與地面及時聯系。
6、探放水時,瓦檢員必須經常檢查工作地點附近及回風流中瓦斯及二氧化碳濃度,并懸掛瓦斯傳感器及便攜報警儀,發(fā)現異常要立即停止工作,向調度室報告,瓦斯?jié)舛冗_到1%要停止打鉆,達到1.5%停電撤人。
7、探放水前必須加固探放水地點5m內的支架,用坑木背板,把工作面閉嚴打牢,但要留下探水孔的位置,并配備一定數量的坑木、麻繩、鐵絲、大錘、釬子等物品,以應不時之需。
8、探水孔必須安裝孔口管,直徑4寸,長度不小于4m,并安裝閘閥及壓力表。用擴孔鉆頭擴孔后,纏上麻繩,用大錘打入,外漏部分用鐵絲固定在支架或柱上,必要時孔口管周圍用快速水泥預制。。
9、每次探水鉆孔深度不得少于30m,探完無水后,可向前掘進10m,保證20m的超前距離,依次循環(huán)掘進。
10、探水眼的位置(附探水布置圖)
(1)在無地質變化地區(qū),鉆孔一般定位單排眼,共三個,中間眼和巷道方向一致,兩幫眼和巷道方向成10°夾角,孔高和拱基線一致,幫眼距幫0.5m,下幫眼仰角為4°,上幫眼俯角為4°,兩幫眼孔底距離11.4m。
(2)、若懷疑一側有水時,可在一側另加一個探水孔和原幫眼夾角再增加10°,保證孔底和中間眼底在11m以上。
(3)、如遇地質變化帶接近斷層,或接近積水可疑區(qū)時,探水眼布置為雙排眼,上排眼距拱基線上0.5m,下排眼距拱基線下1m,中間眼和巷道方向一致,使兩幫眼孔底終端達到16.5m,下排眼可水平鉆進,上排眼仰角10°,與此同時下排眼底終端垂高6m以上,煤巷上見頂、下見底。個別孔打鉆失敗可補打一個鉆眼。
13、打鉆過程中發(fā)現有水流出,要立即停止打鉆,但不能拔出鉆桿,要立即報告調度室和礦技術負責人到現場處理。
14、拔鉆桿時要密切觀察水量及水壓變化情況,水量不大時可緩慢拔出鉆桿,水壓突然增大,立即停止拔鉆,并立即加固鉆機,繼續(xù)觀察,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加固巷道,防止造成透水事故。
15、打鉆過程中發(fā)現有水或頂鉆、夾鉆等異常情況,都要立即停止鉆探,加固鉆機,并向調度室及礦長報告。
16、放水時要控制水量,使放出的水量不能超過排水泵能力的80%,鉆孔不流水也不要盲目認為水已排干,要重新用鉆桿疏通,排凈剩余水量。
17、探水組和瓦檢員要認真觀察探放水過程中的水量、溫度、氣體等變化情況,認真做好記錄,并認真做好交接班,交接班時必須把鉆孔個數、深度、水量、氣體等情況在現場交接清楚。
18、探水結束后,要把時間、地點、施工人員清楚及時地填寫在探水牌板上。
19、在巷道穿越煤層底板時,要防止L7-8灰?guī)r水,利用YDZ(A)直流電法儀對底板及時探測,發(fā)現可疑情況,立即報告礦長,采取有效措施后再施工。
20、探放水過程中要時刻提高警惕,退路做到暢通無阻,情況危急要立即停電,撤出被水威脅人員。萬一透水,司泵工要加大排水力度,不能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只有排水失敗,才能和礦領導最后撤離。
三、安全避災:
皮帶巷水災避災路線
工作面--皮帶運輸巷--主、副井--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