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構及工作原理
DWB-30/100系列輕型單體液壓支柱由下列零部件組成:活柱(包括活頂、封頭、加長管、活塞筒、密封圈等)、缸筒、底座、手把、三用閥、復位彈簧等。DWB-30/100系列輕型單體液壓支柱是外部供液的恒阻式支柱,以乳化液(2~5%)為工作介質。支柱通過手動增壓升柱器向與單體液壓支柱連接的三用閥注液,單體液壓支柱開始升起,達到需要的高度(初撐力),撤下注液搶,三用閥上的單向閥封住液體,使活柱不能下降完成支撐;如若需下降則打開三用閥卸載閥,液壓支柱開始下降,完成工作。因重量輕、易操作,作為我礦井下巷道掘進、維修時的臨時支護用。
二、操作方法
(一)支設
1、支設前的準備
①檢查支柱、升柱器、管路系統(tǒng)是否完好,是否支柱產(chǎn)生裂紋、缸筒內(nèi)壁產(chǎn)生凹坑或劃痕及其他可能引起缸筒損壞的情況;乳化液數(shù)量是否夠、濃度是否滿足要求;各處接頭是否漏液,注液槍是否工作正常。
②壓動注油箱,排除管路中的氣體,待各部件運轉正常時方可向單體支柱供液。
③將支柱移至予定支設地點后,先用注液槍沖洗單向閥、注油閥體,然后將注液槍插入三用閥中并用鎖緊套連接好。
2、操縱注液槍向支柱內(nèi)腔供液,并使支柱頂蓋、鉸接頂梁(或木板)與巷道頂板接觸,確保支柱與頂板垂直,使其處于良好的軸向受力狀態(tài),待支柱完全“頂死”即達到初撐力后,松開注液槍手把。注液槍卸載,摘下鎖緊套后,輕輕敲打注液槍手把,在高壓液體的作用下,注液槍便自動退出。
3、當支柱壓縮到行程小于50毫米時必須及時采取措施,并將支柱回出以防壓“死柱”。
4、新下井或修理后第一次使用的支柱在支設前應連續(xù)升柱降柱1-2次,使支柱內(nèi)腔空氣排凈后方可正常使用。在使用過程中也要經(jīng)常排除內(nèi)腔空氣。
(二)回柱
1、將卸載手把插入三用閥卸載孔中,轉卸動手把使卸載手把呈水平位置,這時卸載閥打開,支柱內(nèi)腔乳化液外溢,活柱下縮。
2、回柱時嚴禁錘擊油缸和活柱以防損壞密封和柱體,回收的支柱必須直立碼放在安全、干燥、清潔的地點,不得倒放底板上。
三、安全技術措施
1、支柱屬于玻璃鋼材料,在運輸和使用中嚴禁摔、砸、敲、撞,并隨時檢查確保完好,對于損壞的支柱必須及時更換并運出井外檢修。
2、在運輸過程中及巷道內(nèi)碼放時,必須將活柱降到最低位置,防止損壞支柱。
3、加強工作液管理,井下運送乳化油時,必須使用專用容器,不同牌號的油不準混用;乳化液濃度每班檢查一次,合格后方可是使用。
4、使用液壓槍前,要認真檢查槍的各部:連接管、U型銷,以及將液壓槍與三用閥對口連接的套環(huán)上到位,不完好不許使用;接液壓槍的高壓管路必須安裝截止閥;使用過程中槍口嚴禁對人。
5、單體支柱使用前必須檢查三用閥是否上緊及各部是否完好,并用注液槍沖洗注油閥體將注液嘴清洗干凈,防止煤粉直入支柱內(nèi)腔,否則不許使用。
6、遇有壓“死柱”時應采取挑頂或臥底等措施進行處理,嚴禁用絞車硬拉或炮崩。
7、注液槍使用后,應掛在支柱上,嚴禁隨便亂扔或用注液槍敲打硬物。
8、作好井下單體支柱管理臺賬,對使用日期、數(shù)量、型號、零部件更換部位、支柱技術性能測定、工作阻力下降,活柱下縮等資料必須做到詳細記錄。
9、本措施未盡事宜,嚴格按相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DWB-30/100系列輕型單體液壓支柱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