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驗項目:重車制動距離測試
二、實驗地點:+330運輸大巷東翼。電機車全速后,開始制動操作:動力制動、撒砂、機械制動。
三、:實驗目的:檢測機車制動系統(tǒng)的可靠性,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51條的規(guī)定。
四、測試機車型號:ZK10-6/250
機車編號:3#、4#、6#、7#、8#、9#、#10
五、測試條件:坡度i=0.3%、長度200米
六、為確保測試工作安全、成功,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
1、電機車司機必須經(jīng)培訓合格,取得電機車司機操作資格證,并持證上崗。測試過程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機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2、所有參加測試工作人員必須聽從測試工作負責人的指揮。認真聽取安全注意事項,明確工作任務,學習本措施并簽字。
3、礦車班指派專人檢查并確認機車所掛礦車及其連接件完好。
4、鐵道專職人員對測試工作區(qū)域軌道、道岔進行檢查,確保軌道扣件齊全、牢固,軌距、枕距等符合質量標準要求,線路無障礙。
5、測試前,必須檢查機車電力、機械制動系統(tǒng)是否正常,各段電阻連接是否緊固,撒砂裝置是否完好沙箱是否有充足、合格的沙子,閘瓦的間隙必須調整至3--5毫米之間,所有參加測試的機車必須完好。
6、測試地點300米范圍各行人通道必須設專人警戒,警戒處設拉繩并掛警示牌,確保測試過程中不能有任何人員進入測試區(qū)域,警戒人員不得從事其他工作。
7、機車司機必須戴安全帽,并系上頭帶,防止安全帽脫落造成頭部受傷。
一井運搬隊
200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