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保、安全與防護技術要求:
1、一般要求
加工中心安全及防護措施應符合以下等最新標準要求:
GB 15760-2004《金屬切削機床 安全防護通用技術條件》、
GB 5226.1-2008《機械安全 機械電氣設備 第1部分 通用技術條件》、
GB 18568-2001《加工中心 安全防護技術技術條件》、
GB 16754-2008《機械安全 急停 設計原則》
2、機械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2.1、可能觸及到的機床外露部分應盡量平整光滑,不應有可能導致人員傷害的尖棱、尖角、凸出部分和開口。
2.2、運動部件間的動作順序應有安全聯鎖裝置。為避免意外的誤動作,運動部件應設置必要的限位裝置。
2.3、防護裝置應性能可靠并牢固的固定或聯接。防護裝置與機床危險部位間的防護安全距離應符合GB 12265.1~12265.3的規(guī)定;經常拆卸的防護裝置應裝拆方便,其重量不得大于16kg;防護罩、屏、欄的材料。以及采用網狀結構、孔板結構和柵欄結構時的網眼或孔的最大尺寸和最小安全距離,應符合GB 5196和GB 8197的規(guī)定;觀察機床運行的透明防護裝置,應便于觀察。
2.4、機床應能有效地回收冷卻液,應設置防止冷卻液飛濺和切屑的防護擋板。
2.5、車床外觀采用封閉防護門結構,造型美觀大方,操作方便。操作面有安全門。
3、電氣、控制系統(tǒng)的安全和措施
3.1、觸電的防護應符合GB 5226.1-2008中第6章的規(guī)定。
3.2、電氣設備的保護應符合GB 5226.1-2008中第7章的規(guī)定。
3.3、緊急停止應符合GB 16754、GB 5226.1中的規(guī)定。
4、噪聲的要求
應采取措施降低機床的噪聲。在空運轉條件下,機床噪聲聲壓級應符合下表的規(guī)定
機床重量/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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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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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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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床噪聲聲壓級/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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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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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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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作時如產生有害氣體或大量油霧,應采取有效的封閉措施或設置有效的排氣或吸霧裝置。
6、機床的工作系統(tǒng)設計應遵循人類工效學原則的要求進行設計、制造。
7、其它
7.1、設備使用說明書應強調設備的正確使用、維修和維護注意事項。
7.2、設備的視覺信號、聽覺信號裝置應符合GB 18209.1的規(guī)定。
7.3、標志、符號、文字警告應符合GB 18209.2、GB/T 1251.1~3和有關標準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