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吊機屬于大型臨時起重設施,其安裝、使用、拆除等都存在相對較大的危險性。工地目前使用的龍門吊機梁場80t兩臺,5t一臺,鋼筋班5t一臺。為保證龍門吊機的使用安全,防止發(fā)生生產(chǎn)安全事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龍門吊機按照設計圖紙安裝完畢后,必須組織設計、安裝、使用及管理部門等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然后按照規(guī)定的試驗項目試吊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未經(jīng)驗收試吊合格的龍門吊機絕對不允許投入使用。
二、龍門吊機的安全裝置必須與主體結構同時安裝、同時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不得隨意拆除。龍門吊機的安全裝置應包括:
1、大車小車軌道未端擋塊(硬限位器)
2、小車軌道未端設限位器(軟限位器)
3、大鉤超高限位器
4、起重限位器
5、剎車
6、攬風繩、地錨、輪止、夾緊軌鉗
7、上下人梯、吊機頂平臺的安全護欄、腳手板(鋼網(wǎng))
8、漏電保護和接零保護
9、規(guī)范規(guī)定的其他安全裝置
三、龍門吊機的操作司機屬于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龍門吊機必須設專人負責檢查維護保養(yǎng),保持龍門吊機狀態(tài)良好下運行。
四、龍門吊機必須在人員、安全設施、結構等符合要求的情況下使用,使用中注意如下事項:
1、軌道上嚴禁堆放雜物、電纜及人員坐臥等。
2、班前必須進行檢查,同時試驗安全裝置,合格后方可正式作業(yè)。
3、嚴禁超載使用。
4、鋼絲繩斷絲斷股超標必須予以更換。
5、風力大于5級時停止作業(yè)。
6、用兩臺吊機吊運T梁時,起重鋼絲繩應當保持垂直,每臺吊機所受的負荷量不能超過其最大起重量。
7、吊機吊運的重物應當捆縛吊掛得牢固平穩(wěn)。吊運時,應當先稍離地面試吊,證實重物掛牢、制動性能良好和吊機穩(wěn)定后,再繼續(xù)起吊。捆縛吊運帶有鋒利棱角的重物時,應當放墊。禁止斜吊。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設備上的東西。
8、吊機吊運重物時一般應走吊運通道,禁止從人頭上越過,禁止在吊運的重物上站人,禁止對吊掛著的重物加工。吊機吊著重物時,司機和指揮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9、當?shù)鯔C運行時,禁止上下人員,禁止從事檢修工作。
10、吊機司機、掛鉤工人和維修人員,應當經(jīng)常檢查各自負責的設備和吊具,以保證安全運行。在進行檢修、工人加油和清潔等工作時,吊機應當停止運行切斷電源。吊機停止工作后,司機應當將吊機安全穩(wěn)妥地停放在規(guī)定的地方,切斷電源,拉好攬風繩,方可離開。
11、遵守其他起重吊裝安全規(guī)定。
五、龍門吊機必須進行定期檢驗,檢驗包括內容:
1、門架結構是否變形、螺栓是否松緊、走道的軌距軌高及
走道基礎是否符合要求。
2、機械電氣設施(鋼絲繩、大鉤、卷揚機、主電纜接頭等)是否完好。
3、各種安全裝置是否完好。
六、大風大雨大霧等惡劣氣候條件應停止吊裝作業(yè)。大風時應拉好攬風繩、封大鉤、超好輪止等防止龍門吊機自由移動或被刮倒。大風大雨過后,恢復使用前應做安全檢查,驗證吊機是否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如有排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使用中,嚴防相鄰龍門吊機碰撞事件發(fā)生。
八、走道基礎排水良好。走道的坡度、曲線度及軌距、軌高、接頭等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
九、夜間使用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十、使用中如發(fā)生掉道等事故,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做好人員安全工作,同時報告項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