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種機械操作人員和車輛駕駛員,必須取得操作合格證,不準操作與證不相符的機械,不準將機械設備交給無本機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對機械操作人員要建立檔案,專人管理;
2).挖掘機、吊車、混凝土泵車、發(fā)電機等必須驗收合格并掛牌。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本機說明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觀察及工作后的檢查保養(yǎng)制度。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3).駕駛室或操作室要保持整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酒后操作機械,嚴禁機械帶病運轉或超負荷運轉;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存放時,應選擇安全的停放地點,例如:挖掘機停放時須停放在在平地或平坡道上。吊車、混凝土泵車停放時須將起重臂、泵管收回原位;使用鋼絲繩的機械,在運轉中嚴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觸鋼絲繩,用鋼絲繩拖、拉機械或重物時,人員要遠離鋼絲繩;定期組織機電設備、車輛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查出的安全問題,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機械事故的發(fā)生。
4).挖掘機、吊車、混凝土泵車等機械操作期間等各監(jiān)控人員必須到位。
5).加強作業(yè)人員崗前培訓工作,增強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
6).加強起重設備的檢查維護,堅決杜絕帶病作業(yè)。吊機鋼絲繩表面的磨損或腐蝕,超過斷面的10% 應予報廢,嚴禁使用。
7).嚴格遵守起重機“十不吊”:(1)無人指揮、指揮信號不明或違章指揮不吊; (2)超負荷不吊;(3)工作緊固不牢不吊;(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5)安全裝置不靈不吊;(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7)光線明暗視線不清不吊;(8)斜拉工件不吊;(9)棱角物件沒有防護措施不吊;(10)容器過滿不吊。另外:鋼筋、型鋼、管材、鋼絞線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扎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不準吊。多孔板、積灰斗、手推翻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模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埋入地面的鋼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著的物件不準吊。多機作業(yè),應保證所吊重物距離不小于三米,在同一軌道上多機作業(yè),無安全措施不準吊。
8).起重指揮人員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勞動部門考核合格,并發(fā)給安全技術操作證后,方可從事指揮。
9).指揮人員對所指揮的設備必須熟悉技術性能后方可指揮,并且發(fā)出的信號清晰明確。
10).在大風(超過六級)、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下嚴禁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