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運輸及行進
1、綜掘機下放的運輸線路為:副井→+1058車場→+1058車場南翼繞道→110206上運巷→110206工作面3號聯(lián)絡巷。
2、綜掘機下放期間安排有豐富操作經(jīng)驗的提升機司機操作,穩(wěn)提穩(wěn)放,速度不得超過0.3M/S,提升下放前要有專人復查捆綁狀況。
3、信號把鉤工必須由有經(jīng)驗的持證人員擔任,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中有關信號把鉤工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內(nèi)容進行操作。
4、運輸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制度。
5、綜掘機入井過程中要有專人跟車,跟車人要在平板車后5m左右,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打停車信號。
6、處理掉道,必須用倒鏈、千斤頂?shù)裙て骶哌M行處理,并有專人指揮(掉道處理前必須用繩扣與軌道連接牢固)。
7、綜掘機按照順序下放在工作面指定位置放置(見附圖1),同時應考慮機件的方向是否符合安裝要求.
8、綜掘機在110206上運巷內(nèi)行走過程中,應首先清除巷道內(nèi)障礙物,包括水管,材料及部分開關電器。
9、運行過程中司機要小心駕駛,綜掘機兩側不得有人,所有輔助人員必須距離綜掘機5米以上距離。后部設專人拉電纜。
10、炮頭高度不得超過1.0米,前部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距離綜掘機不得小于5米。提前處理好行進路線上的一切障礙。確認安全后方可向綜掘機司機發(fā)出開車信號。司機看到信號后,打警鈴啟動綜掘機行走電機,開動機器前進。
11、后部拖拉電纜人員應始終保持電纜處于松弛狀態(tài),長度不足時應及時通知司機停車。防止拖拉電纜過程中出現(xiàn)電纜拉斷現(xiàn)象,避免發(fā)生危險。
12、到達工作面位置時,拆除開口處皮帶電器平臺及附近20m范圍內(nèi)皮帶,以便綜掘機調(diào)頭進入工作面。拆除的皮帶及電器平臺及時轉運至后巷碼好。綜掘機到位后及時組織人員恢復。
六、起吊
1、井下用起吊錨桿固定倒鏈起吊重物。
2、必須專人指揮,指定專人對機械索具、工器具等進行檢查,使用的機械索具、工器具必須完好,不完好的機械索具、工器具嚴禁使用。
3、起吊鋼絲繩扣用Ф15.5 mm的或Ф18×64的刮板鏈。
4、嚴禁超載起吊,單根錨桿垂直起吊不超過3.0T,超過3.0T部件采用雙錨桿、雙倒鏈起吊。
5、起吊時要設專人觀察巷道頂板,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止,并及時制定方案處理。
6、有專人檢查起吊中各連接環(huán)節(jié),保證連接牢固、可靠。
7、起吊設備時首先試吊起50mm,經(jīng)檢查沒有問題后方可起吊。
8、起吊操作要平穩(wěn)。
9、起吊的重物上方和下方嚴禁有人作業(yè),必須在起吊物下方作業(yè)時,應用枕木支穩(wěn)落實、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并設專人監(jiān)護。
10、起吊人員必須站在安全位置操作,倒鏈上掛有重物時,不得松開小鏈,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指令操作。
七、安裝
1、綜掘機的安裝順序為:主機→切割部→鏟板部→轉載皮帶.
2、所有零部件應安裝齊全。緊固件必須緊固牢固可靠,必須保證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完好、動作靈敏、可靠。
3、嚴格按順序進行安裝,在安裝過程中應將平板車用阻車器支穩(wěn)。
4、安裝銷子及螺栓等固定件時必須涂抹防銹劑或黃干油,以便于檢(維)修拆卸。
5、在有防塵圈或O形圈的部位安裝銷子時,必須注意不要劃傷其防塵圈,應一邊稍微轉動,一邊插入進行安裝。
6、緊固對稱性機件螺栓時,應均勻緊固。
7、安裝完畢要對掘進機各注油點、潤滑部位加注潤滑脂,并做好記錄,給油箱加油時,應使用細紗網(wǎng)過濾,防止雜物混入液壓油內(nèi),并調(diào)試各系統(tǒng)的工作壓力,接通電源進行試機。
8、裝配時裝配面間必須清理干凈、修平毛刺等凹凸不平,其間不得夾有任何雜物,確保緊密配合。
9、綜掘機安裝好后,接線試機,接線根據(jù)供電系統(tǒng)圖操作(見附圖4)。接線由專職電工操作,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停送電必須專人負責,且開關打到“零”位,并進行機械閉鎖,并掛“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停電標志牌。
10、停、送電要有專人聯(lián)系,聯(lián)系人:馬澤平
專職電工操作時,必須按下述順序進行:
停電掛牌------用驗電筆驗電-----確認無電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安裝完畢后,由處動力部組織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開工。
八、其他安全技術措施
?。ㄒ唬?、支柱移設
支柱移設為本次下放安裝過程中工作量最大的工作,也是綜掘機按時到位的主要影響因素。因此必須精心組織、合理安排。為此在全隊挑選有架棚經(jīng)驗的老工人專門組織。
1、綜掘機到達支柱段前,由當幫工長逐個測量各架棚子柱間距,達到3.0米的可以不返。小于3.0米的支柱均予以拆除,綜掘機通過后及時支設。
2、拆除過程中每次拆除支柱不得大于15架。無中間柱段巷道長度不得大于12米。
3、拆除前對于一梁二柱短柱型棚子,必須先在原棚子之間架設一梁二柱棚子,柱間距4.5米。架好后方可拆除原支柱。
4、巷道內(nèi)局部發(fā)生切頂,切頂段巷道內(nèi)支柱替換必須堅持“先加固,再替換”的原則。先在原中柱右側打設替換柱子然后再拆除中柱。替換柱與巷道左側柱子間距不小于4.5m。必須打設為一條直線。綜掘機通過后再打設中間支柱,打設完成后再拆除替換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