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者應熟悉所操縱起重機的構造、性能;掌握操縱方法和安全裝置的功用;且必須經(jīng)專業(yè)培訓和考核,取得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資格證后方可從事相應工作。
2、駕駛員在工作前應對起重機各安全裝置及主要零部件進行仔細檢查,確認靈活、可靠方可使用。
3、操作者必須聽從指揮手的指揮信號進行操縱,對任何人發(fā)出的危險信號都應緊急停車;如遇指揮信號不明或有錯誤,駕駛員有權不開車,在開車前必須鳴鈴示意。
4、操作者必須用手柄開關來操縱,不可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來停車;嚴禁三機構同時動作。
5、除特種情況下,不得利用打反車來進行制動,不得將控制器從正轉急速變?yōu)榉聪蚰孓D。
6、所吊重物不得超過該起重機額定載荷,嚴禁一切的歪拉斜吊。
7、在吊裝前應仔細檢查吊索的牢固程度,對有快口棱角應加襯墊,并確保重物的穩(wěn)定性。
8、禁止起重機在運行中人員上下和一切的檢查、維修工作;嚴禁隨意跨越上下;不準掛負荷下車或將吊物長時間吊掛在空中。
9、操作者應熟練掌握各種常規(guī)的最基本安全操作技能:如“穩(wěn)鉤操作”、“物件翻身操作”“吊鉤逼近人員操作”、“制動器失靈緊急操作”等。
10、吊運危險物品和所吊物接近滿載時,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起升150~200mm作靜態(tài)制動,若可靠再升至離地500mm作降落動態(tài)制動,確認制動性能可靠再平穩(wěn)起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