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護裝置的種類
防護裝置包括安全防護裝置和緊急停車開關。
2.安全防護裝置(安全裝置)
(1)安全防護裝置應滿足下列要求:
1)使操作者觸及不到動轉中的可動零、部件。
2)在操作者接近可動零、部件并有可能發(fā)生危險的緊急情況下啟動成立即自動停機、制動。
3)避免在安全防護裝置和可動零、部件之間產(chǎn)生接觸危險。
4)安全防護裝置應便于調(diào)節(jié)、檢查和維修,并不得成為新的危險發(fā)生源。
(2)安全防護裝置應結構簡單、布局合理,不得有銳利的邊緣和突緣。
(3)安全防護裝置應具有足夠的可靠性,在規(guī)定的壽命期限內(nèi)有足夠的強度、剛度、穩(wěn)定性、耐腐蝕性、抗疲勞性,以確保安全。
(4)安全防護裝置應與設備運轉聯(lián)鎖,保證安全防護裝置末起作用之前,設備不能運轉。
(5)防護罩、防護屏、防護欄桿的材料,及其至運轉部件的距離應按GB/T 8196-2003《機械安全 防護裝置 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設計與制造一般要求》執(zhí)行。
(6)光電式、感應式等安全裝置應設置自身出現(xiàn)故障的報警裝置。
3.緊急停車開關
(1)緊急停車開關應保證瞬時動作時,能終止設備的一切運動,對有慣性運動的設備,緊急停車開關應與制動器或離合器聯(lián)鎖,以保證迅速終止運動。
(2)緊急停車開關的形狀應區(qū)別于一般控制開關,顏色為紅色。
(3)緊急停車開關的布置應保證操作人員易于觸及,不發(fā)生危險。
(4)設備由緊急停止開關停止運行后,必須按啟動順序重新啟動才能重新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