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全用電“裝得安全、拆得徹底、用得正確、修得及時”的基本要求,為防止觸電傷害的操作要求有:
1、 非電工嚴禁私拆亂接電氣線路、插頭、插座、電氣設備、電燈等。
2、 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要檢查線路、插頭、插座、漏電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3、 電氣線路或機具發(fā)生故障時,應找電工處理,非電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志牌,嚴禁帶電作業(yè)。
4、 使用振搗器等手持電動機械和其他電動機械從事潮濕作業(yè)時,要由電工接好電源,安裝上漏電保護器,操作者必須空戴好絕緣鞋、絕緣手套后再進行作業(yè)。
5、 搬遷或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6、 搬運鋼筋、鋼管及其他金屬物時,嚴禁觸碰到電線。
7、 禁止在電線上掛曬物料。
8、 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和其他電加熱器。
9、 在架空輸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停止輸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措施,要保持安全距離,防止觸碰。
10、 電線必須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樓面隨意亂拖,若必須通過地面、樓面時應有過路保護,物料、車、人不準壓踏碾磨電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