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地防止觸電事故,可采用絕緣、屏護、安全間距、保護接地或接零、漏電保護等項技術或措施。
1.絕緣
絕緣是用絕緣物把帶電體封閉起來。該絕緣物只有遭到破壞時才失效。電工絕緣材料的體積電阻率一般在107Ω·m-3以上。新裝和大修后的低壓線路和設備,絕緣電阻不應低于0.5 MΩ;運行中的線路和設備不應低于每伏工作電壓1000Ω;在潮濕環(huán)境運行的不應低于每伏工作電壓500Ω。控制線路一般不應低于1 MΩ;潮濕環(huán)境的可降低為0.5 MΩ。
高壓如35 kV的線路和設備,其絕緣電阻不應低于1000~2500 MΩ。架空線路每個絕緣子的絕緣電阻不應低于300 MΩ。運行中電纜的絕緣電阻應根據其額定電壓設定在300~1500 MΩ之間。電力變壓器在投入運行前,其絕緣電阻不應低于出廠時的70%。如測得變壓器絕緣電阻低于出廠后的試驗值的70%,應根據有關規(guī)定對絕緣油作耐壓強度及其他試驗。高壓交流電動機的定子絕緣電阻不應低于每千伏工作電壓1 MΩ;轉子絕緣電阻不應低于每千伏工作電壓0.5 MΩ。FS型避雷器的絕緣電阻不應低于2500 MΩ。
絕緣物由于擊穿、損傷、老化會失去或降低絕緣性能。絕緣物在強電場等因素作用下完全失去絕緣性能的現象稱為擊穿。氣體擊穿后能自己恢復絕緣性能;液體擊穿后能基本上恢復或一定程度上恢復絕緣性能;固體擊穿后不能恢復絕緣性能。損傷是指絕緣物由于腐蝕性氣體、蒸汽、潮氣、粉塵及機械等因素而受到損傷,降低甚至失去絕緣性能。老化是指絕緣物在電、熱等因素作用下,電氣性能和機械性能逐漸惡化。帶電體的絕緣材料若被擊穿、損傷或老化,就會有電流泄漏發(fā)生。
對于安全要求較高的設備或器具,如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墊等電工安全用具;閥型避雷器、斷路器、變壓器、電力電纜等高壓設施;某些日用電器和電動工具應定期進行泄漏電流試驗,及時發(fā)現絕緣材料的硬傷、脆裂等內部缺陷。同時,還應定期對絕緣物作介質損耗試驗,采取有力措施保證絕緣物的絕緣性能。
2.屏護和間距
屏護是借助屏障物防止觸及帶電體。屏護裝置包括護欄和障礙,可以防止觸電,也可以防止電弧燒傷和弧光短路等事故。屏護裝置所用材料應該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和良好的耐火性能,可根據現場需要制成板狀、網狀或柵狀。
護欄高度不應低于1.7 m,下部邊緣離地面不應超過0.1 m。金屬屏護裝置應采取接零或接地保護措施。護欄應具有永久性特征,必須使用鑰匙或工具才能移開;障礙也必須牢固,不得隨意移開。屏護裝置上應懸掛“高壓危險”的警告牌,并配置適當的信號裝置和連鎖裝置。
間距是將帶電體置于人和設備所及范圍之外的安全措施。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其他設備或設施之間、帶電體與帶電體之間均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間距可以用來防止人體、車輛或其他物體觸及或過分接近帶電體,間距還有利于檢修安全和防止電氣火災及短路等各類事故。應該根據電壓高低、設備類型、環(huán)境條件及安裝方式等決定間距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