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電動機進行耐壓試驗時,通常要將其定子的各相線圈對外殼以及對其他接地的兩相分別進行試驗,同時也要將轉(zhuǎn)子繞組進行耐壓試驗。
試驗電壓規(guī)定為:
(1)定子繞組 進行交接試驗時,對額定電壓為0.4千伏及以下者取1千伏,額定電壓為6千伏者取10千伏;對運行中的電動機,以及對大修中未更換或局部更換定子繞組的電動機取1.5倍額定電壓,但不得低于1000伏;全部更換定子繞組的電動機取2倍額定電壓再加1000伏,但不得低于1500伏;100千瓦以下不甚重要的低壓電動機,其交流耐壓試驗可用2500伏兆歐表來測試。
(2)轉(zhuǎn)子繞組 交接試驗時,對不可逆轉(zhuǎn)子取1.5倍額定電壓,可逆轉(zhuǎn)子取3倍額定電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