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觸電事故的規(guī)律
(1)有明顯的季節(jié)性:一般每年以二、三季度事故較多,六至九月最集中。因為夏秋兩季天氣潮濕、多雨,降低了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人體多汗皮膚電阻降低,容易導電;天氣炎熱,電扇用電或臨時線路增多,且操作人員不穿戴工作服和絕緣護具;正值農忙季節(jié),農村用電量和用電場所增加,觸電機率增多。
(2)低壓觸電多于高壓觸電:是因為低壓設備多、電網廣,與人接觸機會多;低壓設備簡陋而且管理不嚴,思想麻痹,多數群眾缺乏電氣安全知識。
(3)農村觸電事故多于城市:主要是由于農村用電條件差,設備簡陋,技術水平低,管理不嚴。
(4)青年和中年觸電多:一方面是因為中青年多數是主要操作者。另一方面因這些人多數已有幾年工齡,不再如初學時那么小心謹慎。
(5)單相觸電事故多,占70%以上。
(6)事故點多在電氣聯(lián)結部位。
(7)事故由兩個以上因素構成:統(tǒng)計表明90%以上的事故是由兩個以上原因引起的。
二、觸電事故的分類
觸電是泛指人體觸及帶電體。觸電時電流會對人體造成各種不同程度的傷害。觸電事故分為兩類:一類叫“電擊”;另一類叫“電傷”。
(1)電擊及其分類:所謂電擊,是指電流通過人體時所造成的內部傷害,它會破壞人的心臟、呼吸及神經系統(tǒng)的正常工作,甚至危及生命。其根本原因:在低壓系統(tǒng)通電電流不大且時間不長的情況下,電流引導起人的心室顫動,是電擊致死的主要原因;在通過電流雖較小,但時間較長情況下,電流會造成人體窒息而導致死亡。絕大部分觸電死亡事故都是電擊造成的。日常所說的觸電事故,基本上多指電擊而言。
電擊可分為直接電擊與間接電擊兩種。直接電擊是指人體直接觸及正常運行的帶電體所發(fā)生的電擊;間接電擊則是指電氣設備發(fā)生故障后,人體觸及該意外帶電部分所發(fā)生的電擊。直接電擊多數發(fā)生在誤觸相線、刀閘或其它設備帶電部分。間接電擊大都發(fā)生在大風刮斷架空線或接戶線后,搭落在金屬物或廣播線上,相線和電桿拉線搭連,電動機等用電設備的線圈絕緣損壞而引起外殼帶電等情況下。
(2)電傷及其分類:電傷是指電流的熱效應、化學效應或機械效應對人體造成的傷害。
①電弧燒傷,也叫電灼傷,它是最常見也是最嚴重的一種電傷,多由電流的熱效應引起,具體癥狀是皮膚發(fā)紅、起泡、甚至皮肉組織被破壞或燒焦。通常發(fā)生在:低壓系統(tǒng)帶負荷拉開裸露的刀閘開關時電弧燒傷人的手和面部;線路發(fā)生短路或誤操作引起短路;高壓系統(tǒng)因誤操作產生強烈電弧導致嚴重燒傷;人體與帶電體之間的距離小于安全距離而放電。
②電烙印,當載流導體較長時間接觸人體時,因電流的化學效應和機械效應作用,接觸部分的皮膚會變硬并形成圓形或橢圓形的腫塊痕跡,如同烙印一般。
③皮膚金屬化,由于電流或電弧作用(熔化或蒸發(fā))產生的金屬微粒滲入了人體皮膚表層而引起,使皮膚變得粗糙堅硬并呈青黑色或褐色。
三、觸電事故的原因
(1)缺乏電氣安全知識:高壓線附近放風箏;爬上桿塔掏鳥窩;架空線斷落后誤碰;用手觸摸破損的膠蓋刀閘、導線;兒童觸摸燈頭、插座或拉線等。
(2)違反操作規(guī)程:高壓方面帶電拉隔離開關;工作時不驗電、不掛接地線、不戴絕緣手套;巡視設備時不穿絕緣鞋;修剪樹木時碰觸帶電導線等。低壓方面帶電接臨時線;帶電修理電動工具、搬動用電設備;火線與中性線接反;濕手去接觸帶電設備等。
(3)設備不合格:高壓導線與建筑物之間的距離不符合規(guī)程要求;高壓線和附近樹木距離太近;電力線與廣播線、通訊線等同桿架設且距離不夠;低壓用電設備進出線未包扎或未包好而裸露在外;臺燈、洗衣機、電飯煲等家用電器外殼沒有接地,漏電后碰殼;低壓接戶線、進戶線高度不夠等。
(4)維修管理不及時:大風刮斷導線或洪水沖倒電桿后未及時處理;刀閘膠蓋破損長期未更換;瓷瓶破裂后漏電接地;相線與拉線相碰;電動機絕緣或接線破損使外殼帶電;低壓接戶線、進戶線破損漏電等。
觸電事故往往發(fā)生得很突然,且常常是在剎那間就可能造成嚴重后果,因此找出觸電事故的規(guī)律和原因,恰當地實施相關的安全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安排正常的生產生活,都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