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建筑物分類
建筑物按其火災和爆炸的危險性、人身傷亡的危險性、政治經濟價值分為三類。第一類防雷建筑物指制造、使用或貯存炸藥、火藥、起爆藥、火工品等大量危險物質,遇電火花會引起爆炸,從而造成巨大破壞或人身傷亡的建筑物;第二類防雷建筑物指對國家政治或國民經濟有重要意義的建筑物以及制造,使用和貯存爆炸危險物質,但電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的建筑物;第三類防雷建筑物指需要防雷的除第一類、第二類防雷建筑物以外需要防雷的建筑物。不同類別的建筑物有不同的防雷要求。
2.直擊雷防護
對于第一類防雷建筑物、第二類防雷建筑物、第三類防雷建筑物的易受雷擊部位,遭受雷擊后果比較嚴重的設施或堆料,高壓架空電力線路、發(fā)電廠和變電站等.應采取防直擊雷的措施。
裝設避雷針、避雷線、避雷網、避雷帶是直擊雷防護的主要措施。避雷針分獨立避雷針和附設避雷針。獨立避雷針不應設在人經常通行的地方。避雷針的保護范圍按滾球法計算。
3.二次放電防護
為了防止二次放電,不論是空氣中或地下,都必須保證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與鄰近導體之間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在任何情況下,第一類防雷建筑物防止二次放電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
4.感應雷防護
有爆炸和火災危臉的建筑物、重要的電力設施應考慮感應雷防護。為了防止靜電感應雷的危險,應將建筑物內不帶電的金屬裝備、金屬結構連成整體并予以接地。為了防止電磁感應雷的危險,應將平行管道、相距不到
5.雷電沖擊波防護
對于變配電裝置、可能有雷電沖擊波進入室內的建筑物應考慮雷電沖擊波防護。為了防止雷電沖擊波侵入變配電裝置,可在線路引入端安裝閥型避雷器。閥型避雷器上端接在架空線路上,下端接地。正常時避雷器對地保持絕緣狀態(tài);當雷電沖擊波到來時,避雷器被擊穿,將雷電引入大地,沖擊渡過去后.避雷器自動恢復絕緣狀態(tài)。
6.人身防雷
雷暴時.應盡量減少在戶外或野外逗留;在戶外或野外最好穿塑料等不浸水的雨衣;如有條件,可進入有寬大金屬構架或有防雷設施的建筑物、汽車或船只。雷暴時,還應盡量離開小山、小丘、隆起的小道,離開海濱、湖濱、河邊、池塘旁,避開鐵絲網、金屬曬衣繩以及旗桿、煙囪、寶塔、孤獨的樹木以及沒有防雷保護的小建筑物或其他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