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況
由于+1790集中軌道大巷巖性發(fā)生變動不能使用綜掘,將+1790集中軌道大巷掘進方式由綜掘改為炮掘,為保證拆撤機械及以后炮掘施工安全,特別制定本措施,望所有參與施工作業(yè)人員認真學習本措施,并嚴格執(zhí)行。
二、 施工順序
拆刮板運輸機→將綜掘機從迎頭升井→將扒渣機送至迎頭→安裝刮板輸送機
三、 施工方案及技術要求
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情況,經(jīng)礦領導研究決定,先把刮板輸送機和皮帶機拆除,刮板輸送機從迎頭一直拆到+1790集中軌道大巷與+1790軌道石門巷道交叉口向北5米處,然后把綜拙機開到此交叉口處進行拆除。
(一) 拆卸刮板運輸機
1. 拆除刮板輸送機時,應先停電閉鎖,然后在機頭過渡槽處將刮板上鏈掐開,閉鎖機頭電機給機尾電機送電,機尾電機正轉點動將所有刮板鏈吐出,并用人工拉到+1790軌道石門與+1790運輸石門聯(lián)絡巷兩側臨時堆放。
2. 中部槽及電纜槽拆卸時,首先應將兩節(jié)齒條拆去放在煤壁側,然后拆除電纜槽,每兩節(jié)溜槽整體拆卸,中間連接啞鈴銷子不可拆卸。
(二) 綜掘機拆除、回撤施工方案
1. 在刮板輸送機拆除后,將綜掘機倒車至+1790集中軌道大巷與+1790軌道石門巷道交叉口處,然后拆除、裝車,通過+1790軌道石門人工推車至主斜井與+1790運輸石門交叉口處用絞車升井。
2. 由專人負責按說明書中的規(guī)定進行拆除,用SGB620/40T刮板機鏈條捆綁牢固且按順序將部件裝車。
3. 確定打運路線,打運前檢查沿途絞車各種性能,并驗算絞車拉力,做到確保無問題后,方可打運。
4. 打運路線:+1790集中軌道大巷與+1790軌道石門巷道交叉口處→+1790軌道石門→+1790軌道石門與+1790運輸石門聯(lián)絡巷→+1790運輸石門→主斜井→地面→工業(yè)廣場。
5. 打運途經(jīng)主斜井,此斜巷坡度為19°,打運斜巷長度為450米,在此斜巷上口已安裝一臺JD-4絞車(55kw)。
四、 安全技術措施
(一) 綜掘機回撤倒車安全技術措施
1. 開機前的檢查
1) 首先檢查周圍的安全情況,并且注意巷道環(huán)境溫度、有害氣體等是否符合規(guī)定。
2) 檢查各注油點油量是否合適,油質是否清潔。
3) 檢查各電氣結合面,螺栓是否齊全、牢固。
4) 檢查各電纜是否吊掛不良或繃的太緊,是否有外部損傷、漏電現(xiàn)象,更要充分注意不要被掘進機壓住或卷入履帶內。
5) 所有機械、電氣系統(tǒng)裸露部分是否都有護罩,是否安全可靠,電纜是否完整,性能是否可靠,經(jīng)過以上檢查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開機。
6) 綜掘機回撤前應得到礦供電部門停送電的批準,并辦理停送電許可證后放可施工,并派專人看護停送電設備,看護人員應嚴守崗位,并嚴格尊守煤礦用電的相關規(guī)定,不得擅自離開。
2. 正式運行前的準備工作
1) 先按按鈕使用機微動,以確定其運轉方向是否正確。
2) 司機嚴格按照指示板操作,熟記操作方式,避免誤操作而造成事故。
3) 非特殊情況下,盡量不要頻繁點動電機。
4) 當機械設備和人身處于危險場合時,可直接按按動緊急停止開關,此時全部電機停止運轉。
5) 當油溫升到75℃以上時,應停止運行,檢查液壓系統(tǒng)和冷卻系統(tǒng)。待油溫下降后再開機。
6) 當冷卻水溫40℃以上時,應停止運行,檢查溫升的原因。
7) 當掘進機前進、后退和轉彎時,注意前部的截割頭和后部的轉載機不要碰倒左右支架。
3. 綜掘機倒車時,必須由五人配合進行,一人為綜掘機司機、三人專人負責盤電纜,一人負責安全監(jiān)護。
4. 倒車時采用200米的電纜輪留倒換送電,換電纜時應注意安全,嚴格按照井下用電相關要求進行停送電。
5. 電纜盤在綜掘機上,盤電纜人員應正對綜掘機后方,應隨時注意巷道高度。開機前應檢查電纜是否繞在巷道其它物體上,如有纏繞應事先松開,確定沒有緾繞和繞死現(xiàn)像方可開機,盤電纜時注意防止電纜下滑掉在地上。盤電纜時應把電纜盤整齊,緾繞及時。
6. 安全監(jiān)護人員應站在綜掘機后方5m之外,且監(jiān)護人與綜掘機之間嚴禁站人。
7. 安全監(jiān)護人員應檢查巷道高度、寬度是否滿足綜掘機倒車需求,是否有雜物或物料阻攔,如有異常必須立即發(fā)出信號,綜掘機停車處理好后,方可繼續(xù)倒車。
8. 綜掘機倒車時,如遇到原先巷道內的點柱時應先撤出點柱,待綜掘機通過后點柱必須復原,并達到支撐要求。
(二) 設備折除、裝車與打運安全技術措施
1. 設備折除與裝車
1) 綜掘機切斷電源,按照使用說明書中規(guī)定進行分解、裝車。
a、 將油管拆除,并用棉布堵好油咀、油管,油管要集中擺放。
b、 按綜掘機使用維護說明書所規(guī)定的順序將綜掘機進行分解。
c、 將拆卸下的螺絲、墊圈、銷子等妥善保管,以防損壞或丟失。折卸下的部件要輕放,內螺孔用棉布填好,精密件要加包裝,防止在運輸過程中碰損。
d、 重要結合面拆卸時要刻標記,為重新組裝提供方便。
e、 電氣設備必須用塑料薄膜覆蓋。
2) 拆除綜掘機之前應在梯形棚處巷道的頂部先打6根起吊錨索(錨索位置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情況和起吊要求決定),待確認錨索達到起吊受力要求時方可起吊。起吊時采用2部5T的手拉葫蘆起吊,起吊時應先確認葫蘆鏈條是否套牢,否則不準起吊,如需要使用手拉葫蘆把綜掘機連接部位分開時,應先打地錨,并檢查是否達到受力要求。
3) 起吊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起吊下方,應站在側面,與操作無關的人應站在5米范圍之外。
4) 用SGB620/40T鏈板機鏈條將部件捆綁牢固,且不得超寬超高。
5) 裝車后必須按安裝順序進行排序,并按順序打運。
2. 設備打運
1) 綜掘機在皮帶順槽和軌道上山時采用絞車打運[皮帶順槽已安裝一臺礦用JD-4(25KW)絞車、軌道上山已安裝一臺礦用JD-4(55KW)絞車],水平大巷運輸打運時,用電機車運送,并派專人護送。在皮帶順槽打運時,每次只能打一車,不能同時打兩車及以上。
2) 綜掘機打運過程中,要有防撞設施。
3) 綜掘機部件在上、下斜巷時,把鉤人員掛鉤之前應詳細檢查絞車鋼絲繩、鉤頭及保險繩是否完好、安全,檢查信號是否完好,設備是否確實捆綁牢固,確認無問題后方可發(fā)信號開車。
4) 運輸時使用的各類絞車,使用前必須詳細檢查以下幾個方面:
a、 檢查絞車基礎、基座、支腿是否安全可靠,斜巷一坡三檔等安全設施要齊全。
b、 檢查鋼絲繩是否陳舊,有無死彎、斷絲、斷股破損等現(xiàn)象,如有以上情況,必須更換發(fā)現(xiàn)鋼絲繩磨損超過原直徑的10%時,必須更換。
c、 檢查絞車部件是否齊全,各按鈕、手閘是否靈活、可靠。
d、 經(jīng)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5) 絞車司機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a、 嚴格按信號開車,信號不清不準開車。
b、 開車時要精力集中,隨時觀察鋼絲繩的纏繞和絞車的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停車處理。
c、 發(fā)現(xiàn)絞車負荷突增,不可強拉,待停車檢查處理完畢后,方可恢復運行。
6) 斜巷和皮帶順槽順槽打運時要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實行封閉式打運。
7) 運輸過程中如發(fā)生礦車掉道時,必須在掉道處巷道頂重新打6根φ20×2400錨桿生根固定,安裝起吊梁,采用2部5T手拉葫蘆起吊復軌,復軌時,人員嚴禁站在車輛的下方,在重車下方打好“十”字架掩牢車,以防車下滑或傾翻。
(三) 炮掘安全技術措施
1. 入井前必須開好班前會,認真做好現(xiàn)場交接班.人員進入工作面,必須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處理活煤活矸,檢查前一班及后巷的支護質量,待一切不安全隱患處理完畢后方可作業(yè),否則不得進行打眼或打注錨桿工作。
2. 打眼時如有上一班放炮留下的殘眼,不論眼內是否有剩余火藥,均不允許在殘眼中繼續(xù)打眼。
3. 遵循多打眼,少裝藥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爆震對圍巖穩(wěn)定性的影響,避免超挖,杜絕欠挖。
4. 放炮前要退出掘進機并對機體采用廢舊皮帶進行遮擋,同時撤出風水管路及纜線,防止崩傷機體或管線。
5. 當工作面空頂距超過0.7米時,嚴禁打眼放炮。
6. 放炮員必須是經(jīng)具有資質等級單位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或未經(jīng)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本項工作。
7. 爆破作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和“三人聯(lián)鎖放炮制”,即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須由當班瓦檢員對放炮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瓦斯?jié)舛冗M行檢測,只有在瓦斯?jié)舛刃∮?%時方可進行爆破作業(yè);放炮時必須有瓦檢員,當班班長,放炮員三人同時在作業(yè)現(xiàn)場,確保安全無誤后,方可送電爆破。
8. 裝藥前必須切斷所有通向工作面的電源,并認真檢測是否有雜散電流進入工作面,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同時在巷道開口處做好軌道絕緣。嚴禁將軌道及其它導體、管線、水、大地作線路回路。
9. 加工引藥時,必須在頂板完好,支護完整,避開電器設備和導電體、通風良好的工作面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火藥、雷管箱上裝配引藥,引藥加工數(shù)量應以當班所需數(shù)量為限。
10. 加工引藥時,應將雷管從藥卷端頭全部插入其中,腳線即時扭結短路,嚴禁將雷管斜插或捆綁在藥卷上。
11. 裝藥前應先將眼孔內煤粉清除干凈,再使用木質炮棍將引藥、藥卷連續(xù)接觸地送至孔底,然后加上炮泥。眼孔封泥長度不應少于二分之一的炮眼長度。
12. 有水的炮眼內必須使用防水套裝藥,以免產生拒爆。
13. 必須使用合格的發(fā)爆器放炮,發(fā)爆器應懸掛于巷道干燥處,鑰匙由當班放炮員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只有在爆破時方可將鑰匙插入放炮器孔內。
14. 裝藥及腳線的聯(lián)接線工作可由富有經(jīng)驗的班組長或老職工協(xié)助放炮員進行,而腳線與母線的聯(lián)結,線路檢查及通電工作只準由爆破工一人進行。
15. 打完眼后,與裝藥聯(lián)線無關的人員將鉆具及其它工具移至安全位置,并由班組長派專人在距爆破點向外120米處設警戒,堵攔可能進入放炮區(qū)域內的人員,且在警戒點處懸掛“前方放炮,嚴禁人員入內”的牌板。
16. 當確認警戒區(qū)內無行人,作業(yè),瓦檢合格,且裝藥聯(lián)線工作完畢,人員撤至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后,下達放炮命令,放炮員發(fā)出放炮警號后,至少等5秒鐘后,方可放炮。
17. 爆破后至少等通風15分鐘,且待炮煙吹散后,首先由班長,瓦檢員,放炮員進入工作面,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護,殘爆,拒爆等情況,并對出現(xiàn)的問題采取措施妥善處理。
18. 放炮后應及時采用灑水、沖洗巷邦等綜合防塵措施進行粉塵防治,盡可能減少粉塵對人體的危害。
19. 通電后若發(fā)生拒爆,殘爆時,必須先自放炮器上取下鑰匙,摘下母線扭結短路,至少再等15分鐘后沿線路檢查,且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由于聯(lián)線不良造成的,可重新聯(lián)線起爆;
2) 距拒爆炮眼0.3米處打一平行于拒爆炮眼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聯(lián)線起爆。
3) 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無論有無殘余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xù)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
4) 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員必須詳細檢查爆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炸藥。
5) 在未處理完拒爆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本工作無關的其它作業(yè)。
20. 放炮母線必須隨用隨敷設,用完后立即回收,嚴禁敷設固定的放炮母線。
21. 炮眼深度小于0.6米時不得裝藥放炮,嚴禁放糊炮。
22. 如遇頂幫壓力大,煤質松軟垮塌時或易片幫時,必須在茬面及時補打補強或超前錨桿,加強支護后方可進行爆破作業(yè)。否則不得進行打眼放炮。
23. 煤與巖石必須分裝分運,巖石用皮帶運至運輸巷開口100米處時,采用人工將巖石裝在礦車內運至890車場。
24. 絞車工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絞車最多提升兩輛礦車,絞車前后必須設置警戒。
25. 每班必須有一名隊干現(xiàn)場跟班,進入工作面后首先全面檢查有無安全隱患,隱患不排除不得安排生產。并負責對后巷支護狀況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如果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要及時撤出窩頭全部人員并向生產調度室報告,經(jīng)采取措施后,必須按由外向里的順序逐段進行處理,同時要保持后路暢通。
26. 所有設備運轉時,任何人不得進行檢修維護或進行其它工作。遇到問題時要停機斷電后再進行處理。
27. 其它未盡事宜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4502運輸巷掘進作業(yè)規(guī)程》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