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使用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的安全技術(shù)措施
為確保井下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工作的安全,特制定安全技術(shù)措施如下:
一、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jiān)督。
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前后兩端和10m的井巷范圍內(nèi),應是不燃性材料支護,并應有供水管路,有專人負責噴水。上述工作地點應至少備有2個滅火器。
三、井口房、井筒和傾斜巷道內(nèi)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時,必須在工作地點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設施接受火星。
四、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風流中,瓦斯?jié)舛炔坏贸^0.5%,只有在檢查證明作業(yè)地點附近20m范圍內(nèi)巷道頂部和支護背板后無瓦斯積存時,方可進行作業(yè)。
五、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完畢后,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并應有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1h,發(fā)現(xiàn)異狀,立即處理。
六、在有煤(巖)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礦井中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焊接時,必須停止突出危險區(qū)內(nèi)的一切工作。煤層中未采用砌碹或噴漿封閉的主要硐室和主要進內(nèi)大巷中,不得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
七、進行電焊、氣焊等作業(yè)時,工作場地必須通風良好,無易燃、易爆物品。各類氣瓶要距明火10m以上;氧氣瓶距乙炔瓶5m以上;在重點防火、防爆區(qū)焊接作業(yè)時,必須辦理用火審批單,并制定防火、防爆措施。
八、在電焊或氣焊易燃、易爆物品或情況不明物品容器時,必須事先清理。
九、進入設備內(nèi)部或容器內(nèi)部進行電焊或氣焊作業(yè)時,必須在確認無易燃、易爆氣體或物品后,采取安全措施,方可作業(yè)。
十、各種氣瓶連接處、膠管接頭、減壓器等,嚴禁沾染油脂。
十一、電焊設備及工具的絕緣和焊機外殼的接地必須良好。
十二、其它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電氣作業(yè)有關(guān)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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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y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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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yè)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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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伍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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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yè)人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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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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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電氣焊作業(yè)安全技術(sh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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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井下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工作的安全,特制定安全技術(shù)措施如下:
一、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jiān)督。
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前后兩端和10m的井巷范圍內(nèi),應是不燃性材料支護,并應有供水管路,有專人負責噴水。上述工作地點應至少備有2個滅火器。
三、井口房、井筒和傾斜巷道內(nèi)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時,必須在工作地點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設施接受火星。
四、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風流中,瓦斯?jié)舛炔坏贸^0.5%,只有在檢查證明作業(yè)地點附近20m范圍內(nèi)巷道頂部和支護背板后無瓦斯積存時,方可進行作業(yè)。
五、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完畢后,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并應有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1h,發(fā)現(xiàn)異狀,立即處理。
六、在有煤(巖)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礦井中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焊接時,必須停止突出危險區(qū)內(nèi)的一切工作。煤層中未采用砌碹或噴漿封閉的主要硐室和主要進內(nèi)大巷中,不得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
七、進行電焊、氣焊等作業(yè)時,工作場地必須通風良好,無易燃、易爆物品。各類氣瓶要距明火10m以上;氧氣瓶距乙炔瓶5m以上;在重點防火、防爆區(qū)焊接作業(yè)時,必須辦理用火審批單,并制定防火、防爆措施。
八、在電焊或氣焊易燃、易爆物品或情況不明物品容器時,必須事先清理。
九、進入設備內(nèi)部或容器內(nèi)部進行電焊或氣焊作業(yè)時,必須在確認無易燃、易爆氣體或物品后,采取安全措施,方可作業(yè)。
十、各種氣瓶連接處、膠管接頭、減壓器等,嚴禁沾染油脂。
十一、電焊設備及工具的絕緣和焊機外殼的接地必須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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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貫徹人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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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長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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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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