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明確基坑開挖作業(yè)的工藝流程、操作要點和相應的工藝標準,指導、規(guī)范基坑開挖作業(yè)施工。
2、編制依據(jù)
《客運專線鐵路橋涵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暫行標準》
《客運專線鐵路橋涵工程施工技術指南》
《新建鐵路杭州至長沙客運專線首次設計技術交底資料》
《高速與客運專線鐵路施工工藝手冊》
3、適用范圍
適用于滬昆鐵路客運專線杭州至長沙(江西)段基坑放坡或垂直開挖施工。
4、作業(yè)準備
4.1內業(yè)技術準備
作業(yè)指導書編制后,應在開工前組織技術人員認真學習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閱讀、審核施工圖紙,澄清有關技術問題,熟悉規(guī)范和技術標準。制定施工安全保證措施,提出應急預案。對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上崗前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4.2 外業(yè)技術準備
施工作業(yè)層中所涉及的各種外部技術數(shù)據(jù)收集。修建生活房屋,配齊生活、辦公設施,滿足主要管理,技術人員進場生活、辦公需要。
5、技術要求
5.1 基坑開挖主要有三種類型:土質、石質、深基坑,開工前作業(yè)人員必須掌握基坑場地及其周邊地表至支護結構底面一定深度范圍內的石質結構、石質的物理力學性能、地下水位等資料,根據(jù)地層結構和土質的物理力學性能考慮坡度進行開挖放樣。
5.2根據(jù)基坑深度及水文、地質、土質、周圍工作環(huán)境及施工周期的長短確定開挖方式并編制詳細的基坑開挖防護方案及技術交底書,落實技術準備。
6、施工程序與工藝流程
6.1 施工程序
施工程序為:施工準備→確定開挖順序和坡度→沿灰線切出槽邊輪廓線→分層開挖→修整槽邊→清底→檢驗驗收。
6.2 工藝流程(見下圖)
基坑開挖施工工藝
7、施工要求
7.1 施工準備
7.1.1 核查地質資料,結合設計參數(shù),確定合適的開挖順序和坡度。
7.1.2 施工機具及材料準備:
(1)挖掘機、裝載機運轉正常;
(2)基坑支護的小型機具、噴射機、注漿機等運轉正常;
(3)基坑支護的材料齊備。
7.1.3基坑周圍的地面排水、地面雨水、污水、上下水管線排入或漏入基坑的情況已解決。
7.1.4 測量放線,確定開挖邊線、坡度。
7.2 施工工藝
7.2.1.測量放線:根據(jù)地層結構和土質的物理力學性能考慮坡度進行開挖放樣
7.2.2.基坑開挖:土質基坑開挖作業(yè)采取分層開挖,開挖時注意對基坑內及附近的管線保護,局部采取改遷或懸吊;石質基坑開挖作業(yè)采取分層爆破開挖,爆破作業(yè)前必須有專項爆破設計和技術交底,爆破作業(yè)嚴格遵守國家現(xiàn)行的《爆破安全規(guī)程》和爆破設計,進行布孔、驗孔、裝藥、填塞、警戒、連線起爆、爆后檢查;深基坑根據(jù)基礎和土質、現(xiàn)場出土等條件要合理確定開挖順序,然后分段分層平均下挖。
7.2.2.1開挖結束后及時封閉基坑;基坑(槽)的直立幫和坡度,在開挖過程和敞露期間應防止塌方,必要時應加以保護。在開挖槽邊棄土時,應保證邊坡和直立幫的穩(wěn)定。當土質良好時,拋于槽邊的土方(或材料),應距槽(溝)邊緣0.8m以外,高度不宜超過1.5m。在柱基周圍、墻基或圍墻一側,不得堆土過高。
7.2.2.2土方開挖一般不宜在雨季進行,否則工作面不宜過大,應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雨期開挖基坑(槽)時,應注意邊坡穩(wěn)定,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或設置支撐。同時應在坑(槽)外側圍以土堤或開挖水溝,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時應加強對邊坡、支撐、土堤等的檢查。土方開挖也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須在冬期施工時,其施工方法應按冬施方案進行。采用防止凍結法開挖土方時,可在凍結前用保溫材料覆蓋或將表層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應根據(jù)當?shù)貧夂驐l件確定,一般不小于0.3m。開挖基坑(槽)時,必須防止基礎下的基土遭受凍結,如基坑(槽)開挖完畢至地基施工或埋設管道之間,有較長的停歇時間,應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適當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溫材料覆蓋。地基不得受凍。如遇開挖土方引起鄰近構筑物(建筑物)的地基和基礎暴露時,應采取防凍措施,以防產(chǎn)生凍結破壞。
7.2.3. 基坑支護:基坑開挖后必須及時按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及時支護,基坑開挖與基坑支護循環(huán)交替作業(yè);并做好基坑內的排水溝及集水井。
8、勞動組織
8.1勞動力組織方式:采用架子隊組織模式。
8.2每個作業(yè)工地可按下表配置作業(yè)人員(見下表)。
每個作業(yè)工地人員配備
作業(yè)隊長 | 1人 |
技術負責人 | 1人 |
專職安全員 | 1人 |
技術、質檢、測量及試驗人員 | 4人 |
工班長、領工員 | 各1人 |
機械工、普工 | 10~50人 |
其中作業(yè)隊長、技術負責人、技術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試驗員、工班長及領工員必須由正式職工擔任,根據(jù)工程情況適當配備若干勞務工人。
9、材料要求
基坑的支護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未明確時應符合以下要求:炸藥選用巖石硝銨炸藥或乳化炸藥,其性能指標達到合格要求。起爆材料符合爆破設計要求。
10、設備機具配置
基坑開挖所需要的挖掘機、裝載機及爆破作業(yè)的機具,根據(jù)工程量大小及施工進度要求合理配置。
11、質量控制及檢驗
11.1 質量控制
11.1.1 巖層基底應清除巖面松碎石塊,橋面清洗干凈應將傾斜巖面鑿平或鑿成臺階。
11.1.2 基底基底高程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下表。
基底高程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序 號 | 土 質 類 別 | 允許偏差(mm) | 檢 驗 方 法 |
1 | 土 | ±50 | 測量檢查 |
2 | 石 | +50-200 |
11.1.3 基底底面不得置于軟硬不均的地層上;
11.1.4 碎石類與及砂類土層基底承重面應修理整平,黏性土層基底整修時,應在天然狀態(tài)下鏟平,不得用回填土夯平;
11.1.5 砌筑基礎時,應在基礎底面先鋪一層5~10cm水泥砂漿;
11.1.6 基礎澆筑前基坑不得泡水。如發(fā)生基坑泡水現(xiàn)象,應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滿足實際要求。
11.2 質量檢驗
基坑的檢驗項目、檢驗數(shù)量執(zhí)行《客運專線鐵路橋涵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暫行標準》、《客運專線鐵路橋涵工程施工技術指南》、《鐵路混凝土與砌體工程施工規(guī)范》。
12、安全及環(huán)保要求
12.1施工安全
12.1.1開挖過程中應有專人負責引導進行基坑開挖。
12.1.2開挖應分層進行,嚴禁盲目開挖,開挖后及時支護。
12.1.3在雨季及基坑不穩(wěn)定時必須備用一定量的搶險物質。
12.1.4當基坑開挖深度超過2.0m時,在基坑周圍應設置一道防護攔或防護網(wǎng)。
12.1.5 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
12.1.6 特殊工種崗位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2.2 環(huán)境保護
12.2.1 施工便道要安排專人經(jīng)常灑水養(yǎng)護,避免揚塵。
12.2.2 生產(chǎn)中的廢渣應及時及時運到棄渣場。
12.2.3整個施工現(xiàn)場及生活區(qū)均要作好給排水規(guī)劃四周均設排水溝。
12.2.4 在市區(qū)內或人口密集的地方施工時應設圍檔。
12.2.5 在距離居民生活區(qū)較近的施工現(xiàn)場,須采取必要的噪聲控制設施,如隔聲屏障等;在振動和噪聲敏感區(qū),不宜采用振動沉管法,或將其施工時間調整到非敏感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