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械應停止在堅實的地基上,如基礎過差,應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將挖土機履帶與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駛。運土汽車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駛,防止坍方翻車。
2、配合挖土機的清坡、清底工人,不準在機械回轉(zhuǎn)半徑下工作。
3、向汽車上卸土應在車上停穩(wěn)后進行,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
4、場內(nèi)道路應及時整修,確保車輛安全通暢,各種車輛應有專人負責指揮引導。
5、車輛進出門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線(道)必須鋪設厚鋼板,或澆筑混凝土加固。車輛出大門前,應將輪胎沖洗干凈,不污染道路。
6、開挖時,必須設有確實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積水,影響坑土結(jié)構(gòu)。
7、在開挖杯基坑時,必須摸清基坑下的管線排列和地質(zhì)開采資料,以利考慮開挖過程中的意外應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況)。
8、清坡清底人員必須根據(jù)設計標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將松土回填,以免影響基礎的質(zhì)量。
9、開挖出的土方,要嚴格按照組織設計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側(cè),以免引起地面堆載超荷引起土體位移、板樁位移或支撐破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