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卷揚機的選用或制造,應滿足額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參數的要求。
2.提升機宜選用可逆式卷揚機,高架提升機不得選用摩擦式卷揚機。
3.卷筒兩端的凸緣至最外層鋼絲繩的距離,不應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倍。卷筒邊緣必須設置防止鋼絲繩脫出的防護裝置。
4.卷筒與鋼絲繩直徑的比值應不小于30。
5.卷揚機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卷揚機》的規(guī)定。
6.滑輪組的滑輪直徑與鋼絲繩直徑比值:低架提升機不應小于25;高架提升機不應小于30。
7.滑輪應選用滾動軸支承?;喗M與架體(或吊籃)應采用剛性連接,嚴禁采用鋼絲繩、鉛絲等柔性連接和使用開口拉板式滑輪。
8.以摩擦式卷揚機為動力的提升機,其滑輪應有防脫槽裝置。
9.提升鋼絲繩的最大工作拉力應按有關規(guī)定核定。
10.提升鋼絲繩安全系數應按有關規(guī)定核定。
11.提升鋼絲繩不得接長使用。端頭與卷筒應用壓緊裝置卡牢,在卷筒上應能按順序整齊排列。當吊籃處于工作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應不少于3圈。
12.鋼絲繩端部的固定當采用繩卡時,繩卡應與繩徑匹配,其數量不得少于3個,間距不小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繩卡滑鞍放在受力繩的一側,不得正反交錯設置繩卡。
13.鋼絲繩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圓股鋼絲繩》的規(guī)定,并有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