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點控制措施
1.基坑頂部按規(guī)范要求設置截水溝。
2.一般土質條件下棄土堆底至基坑頂邊距離≥1.2 m,棄土堆高≤1.5m,垂直坑壁邊坡條件下棄土堆底至基坑頂邊距離≥3m,軟土場地的基坑邊則不應在基坑邊堆土。
3.開挖過程中必須觀測基坑周邊土質是否存在裂縫及滲水等異常情況,適時進行監(jiān)測。
4.往機動車上裝土應待車輛停穩(wěn)后,確認車箱內無人后方可進行。挖斗不得從機動車駕駛室上方越過。
5.挖掘機暫停工作時,挖斗放到地面上,不得懸空 。
6.遇地下水的基坑施工應采用降水、支護措施。水泵啟動前檢查線路有無破損,漏保是否有效。作業(yè)人員應穿絕緣靴,嚴禁在水泵運轉期間下基坑作業(yè)。
7.定期檢查棄土提升裝置,確保安全、穩(wěn)定。
8. 使用安全通道(梯子)上下基坑,基坑周邊按規(guī)范要求設置安全護欄。護欄離坑邊不得小于0.8m;施工區(qū)域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夜間應掛警示燈。
9.挖土區(qū)域設警戒線,各種機械、車輛嚴禁在開挖的基礎邊緣2m內行駛、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