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目的
提供可接受的用于現(xiàn)場搬運和貯存材料及設備的安全作法,以最大限度地保證現(xiàn)場的工人、材料、設備及其它財產(chǎn)不受傷害和損失。
1.2 范圍
適用于倉庫和施工現(xiàn)場。
2 主要危險
2.1 因不安全提舉、拖拉和推動而造成的傷害。
2.2 從貨物架、料堆及提舉起的重物上落下的材料造成的碰撞或打擊。
2.3 其它各種情況下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和財產(chǎn)損失。
3 一般要求
以下一般要求適用于指定的貯存區(qū)域,倉貯操作和現(xiàn)場的材料和設備的搬運。
3.1 選定和建造的倉庫地板應能支持所設計的載物重量。
3.2 料架應具備足夠的強度以能夠安全支撐所貯存的設備和材料的重量而不發(fā)生隔板彎曲現(xiàn)象。料架的隔板應牢固地附著在后部立板和側(cè)框上。所有料架應被連接且支撐住,或是連成一體以防翻倒。
3.3 料架區(qū)內(nèi)至少要有1m通道。
3.4 在使用倉庫時,應有可靠充足的照明設施。在不經(jīng)常使用區(qū),照明燈可以關滅,但是在該倉庫入口處應設容易找到的開關。
3.5 倉庫內(nèi)禁止動火,如焊接、氣割或其它會產(chǎn)生火災的工作。在貨場中未加防護的易燃材料周圍的6-7m內(nèi)也按這樣要求。
3.6 在倉庫通道的每一個入口處應配有足夠的相應滅火級別的干粉滅火器。
4 安全保護用品
所有在倉貯區(qū)工作的人員均應配戴合格的勞保用品。
5 火險
5.1 易燃易爆品的貯存和保管應按有關要求,以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fā)生。
6 袋裝材料
6.1 袋裝材料,對于每袋不超過150Kg的袋裝材料,在沒有結(jié)構(gòu)柱或承壓墻作支撐的情況下,料堆不能超過9個袋高,且每一層都應向內(nèi)縮進至少一個袋寬。超過150Kg的袋裝材料每袋應單放在有重型托架的地面上。料堆最外圈的袋子應將袋口對著料堆中心。
6.2 在拆卸料堆期間,整個料堆的頂部應盡可能保持在同一平面,且應保證要求的縮進量。
7 貨場
貨場內(nèi)的倉貯區(qū)應排列有序,且應至少有1.5m的通道,該寬度可保證搬運貨物的設備能夠通行。通道表面必須堅固且用叉車裝卸時應墊以托板。托板上材料的高度不應高于叉車前叉上垂直部分的最高點。
不相容的材料應分區(qū)貯藏。室外貯存的壓縮燃氣瓶,如乙炔和液化石油氣應與壓縮氧氣瓶分開,其相隔的水平距離為6m(20英尺)。
8 管材運輸及垛放
8.1 拉運鋼管材料嚴禁超高。高出拖車立柱或車廂部分不得超過管徑三分之一,立柱必須齊全牢固。裝車時管下應墊穩(wěn),全車捆牢方可起運。
8.2 拉運管材車輛要中速行駛,避免急剎車,防止管材滾動、移位傷人。
8.3 管材運抵施工現(xiàn)場,應選擇地勢平坦地堆放。管堆底層應掩牢??拷彐?zhèn)、路口或可能有人攀登的現(xiàn)場應設置“禁止攀登”、“管垛危險”等警告標志。
8.4 大量儲存管材時,應根據(jù)不同直徑分類堆垛,垛與垛之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寬度不得小于5m。高度限制:直徑≥529mm管垛不得超過3m;直徑≤426mm管垛不得超過2m。管垛必須掩牢,上層管必須整根落入兩層管之間凹處,以防滾動。
8.5 在管垛上吊運管材時,必須自上而下一層一層吊,嚴禁從下層抽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