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項工程施工前,都要編制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其內容包括施工準備、開挖方法、方坡、排水、邊坡支護等。
2 挖土方前對周圍環(huán)境要認真檢查,不能在危險巖石或建筑物下面進行作業(yè)。
3 對開挖深度大、施工時間長、坑邊要停放機械等的基坑,應嚴格按規(guī)定的允許坡度地放坡,當基坑(槽)附近有主要建筑物時,基坑邊坡的最大坡度為1:1~1:1.5。操作時應隨時注意邊坡的穩(wěn)定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加固處理。
4 開挖基坑(槽)時,若因場地限制不能放坡或放坡后所增加的土方量太大,為防止邊坡塌方,可采用設置擋土支撐的方法。邊坡支護應根據有關規(guī)范要求進行設計,并有設計計算書。
5 防止地表水流入坑漕和滲流入土坡體。在有地表滯水或地下水作用的地段,應做好排、降水措施,以攔截地表滯水和下水,避免沖刷坡面和掏空坡腳,防止坡體失穩(wěn)。特別在軟土地段開挖邊坡,應降低地下水位,防止邊坡產生側移。
6 嚴格控制坡頂護道內的靜荷載或較大的動荷載。
7 在邊坡上側堆土(或堆放材料)及移動施工機械時,應與邊坡邊緣保持一定的距離。當土質良好時,堆土(或材料)應距邊緣0.8m以外,高度不宜超過1.5m。
8 雨期施工,應對施工現場的排水系統(tǒng)進行檢查和維護,保證排水暢通。在傍山、沿河地區(qū)施工時,應采取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流措施。深基坑特別是穩(wěn)定性差的土質邊坡、順向坡,施工方案應充分考慮雨季施工等誘發(fā)因素,提出預案措施。
9 采取機械開挖時,禁止在開挖正下方及附近溝底人工清土。
10 當開挖坡度不夠,或坍塌危險時,禁止人進入溝底作業(yè),并隨時懸掛安全設施、標志等。
11 在電線桿或地下構筑物附近挖土時,其周圍必須有加固措施。在靠近建筑物處挖掘基坑時,應采取相應的防塌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