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開挖溝槽、基坑前,建設單位必須以書面形式向施工企業(yè)提供詳細的與施工現(xiàn)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資料,施工企業(yè)采取措施保護地下各類管線。
2、施工前應具備完整的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及設計文件。
3、挖土前根據安全技術交底了解地下管線,人防及其他構筑物情況和具體位置。地下構筑物外露時,必須進行加固保護。
4、作業(yè)過程中應避開管線和構筑物。在現(xiàn)場電力、通信電纜2M范圍內和現(xiàn)場燃氣、熱力、給排水等管道1M范圍內挖土時,必須在主管單位人員監(jiān)護下采取人工開挖。
5、開挖槽、坑溝深度超過1.5M,必須根據土質和深度按安全技術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撐,遇邊坡不穩(wěn),有坍塌危險征兆時,必須立即撤離現(xiàn)場。并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險措施后,方可繼續(xù)挖土。
6、槽、坑、溝必須設置人員上下坡道或安全梯。嚴禁攀登固壁支撐上下,或直接從溝、坑邊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間歇時,不得在槽、坑坡腳下休息。
7、挖土過程中遇有大古墓、地下管道、電纜或其他不能辯認的異物和液體、氣體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報告施工負責人,待查明處理后,再繼續(xù)挖土。
8、槽、坑、溝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米的的溝槽和深度超過5米的基坑時,必須在周邊設兩道牢固護身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
9、人工開挖土方,兩人橫向間距不得小于2M,縱向間距不得小于3M。嚴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10、鋼釬破凍土、堅硬土時,扶釬人應站在打錘人側面用長把夾具扶釬,打錘范圍內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錘頂應平整,錘頭應安裝牢固。釬子應直且不得有飛刺。打錘人不得戴手套。
11、從槽、坑、溝中運送土至地面時,繩索、滑輪、鉤子、籮筐等垂直運輸設備,工具應完好牢固。起吊垂直運送時,下方不得站人。
12、配合機械挖土清理槽底作業(yè)時,嚴禁進入鏟斗回轉半徑范圍。必須待挖掘機停止作業(yè)后,方準進入鏟斗回轉半徑范圍內清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