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搭設行車道板時,兩頭需擱置平穩(wěn),并用釘子固定,在平道板下面每隔1.5米,需加橫楞頂支撐。
2、車道板單車行走不小于1.4米寬,雙車來回不小于2.8米寬,在運料時,前后應保持一定車距,不準奔跑,搶道或超車。到終點卸料時,雙手應扶牢車柄倒料,嚴禁雙手脫把,以防翻車傷人。
3、澆灌混凝土用腳手架,工前應檢查,不符合腳手架規(guī)程要求,可拒絕使用。施工中應設專人對腳手架和模板、支撐進行檢查維護,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4、用塔吊、料斗澆搗混凝土時,指揮扶斗人員與塔吊駕駛員應密切配合,當塔吊放下料斗時,操作人員應主動退讓,應隨時注意料斗碰頭,并應站立穩(wěn)當,防止料斗碰人墮落。
5、澆灌混凝土用的溜槽、串筒要連接安裝牢固,防止墮落傷人
6、離地面2米以上澆搗過梁、雨蓬、小平臺等,不準站在搭頭上操作,如無可靠的安全設備時,必須戴好安全帶,并扣好保險勾。
7、使用振動機前應檢查電源電壓,輸電必須安裝漏電開關,保護電源線路是否良好,電源線不得有接頭,機械運轉是否正常,振動機移動時,不能硬拉電線,更不能在鋼筋和其它銳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斷電線而造成觸電傷亡事故。
8、振動器使用時,插入深度不準超過60cm,時間不能超過一分鐘,震搗手要穿膠靴戴膠手套。
9、混凝土攪拌機使用前要檢查試運轉情況,確信安全可靠再操作?;炷翑嚢铏C開動時、不準將工具人身伸向卷筒,也不準再向卷筒內投料。停產、換班或定期維護時,切記切斷電源,鎖住閘刀箱掛牢吊勾。
10、井架吊籃起吊或放下時必須關好安全門頭手不準伸入井架內,待吊籃停穩(wěn)時方能進入吊籃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