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石方工程安全防護
(1) 挖掘土方應從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
① 當采用機械挖土時,機械旋轉(zhuǎn)半徑內(nèi)不得有人。
② 當采用人工挖土時,人與人之間的操作間距不得小于2M。并應設人觀察邊坡有無坍塌危險。
(2)開挖槽、坑、溝深度超過1.5M,應按規(guī)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撐。
(3)開挖深度超過2M,必須在邊沿處設兩道護身欄桿或加可靠圍護,危險處,夜間應設紅色標志燈。
(4) 槽、坑、溝邊與建筑物、構(gòu)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5M。
(5) 槽、坑、溝邊1M以內(nèi)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
2、 擋土墻、護坡樁、大孔徑樁及擴徑樁及擴底樁的施工安全防護。
(1) 施工前必須制定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shù)措施,并上報有關(guān)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2)施工現(xiàn)場應設圍擋與外界隔離,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nèi)。
(3)下孔作業(yè)人員必須戴安全帽,腰系安全繩,且保證地面上有監(jiān)護人。
(4) 人員上下必須從專用爬梯上下,嚴禁沿孔壁或乘運土工具上下。
(5)樁孔應備孔蓋,深度超過5M時要進行強制通風,完工時應將孔口蓋嚴。
(6)人工提土需用墊板應寬出孔口每側(cè)不小于1M,板寬不小于30cm,板厚不小于5cm,孔口大于1m時孔上作業(yè)人員應系安全帶。
(7) 挖出的土方應隨出隨運,暫時不能運走的應堆放在孔口1m以外,且堆放高坡不得超過1m,孔口邊不得堆放任何物料。
(8) 容器裝土不能過滿,孔上任何人不準向孔內(nèi)投扔任何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