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纖維增強塑料壓力容器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和標記、材料、設計、制造、質量要求及檢驗、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出廠資料等。
本標準適用于內徑小于或等于4 800 mm設計壓力0.1 MPa~1.6 MPa設計溫度-54 ℃~120 ℃設計壓力與內徑乘積小于或等于2.40 MPa·m 的固定式纖維增強塑料壓力容器(以下簡稱壓力容器)。
本標準不適用于下列壓力容器:
a) 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氧艙;
b) 正常運行工作壓力小于0.1 MPa的容器(包括在進料或者出料過程中需要瞬時承受壓力大于或等于0.1 MPa的容器);
c) 盛裝毒性程度為極度、高度危害介質或液化氣體的壓力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