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代替GB/T5687.5—1988、GB/T5687.7—1988、GB/T4699.4—1988。 本部分是對GB/T5687.5—1988《鉻鐵化學(xué)分析方法 紅外線吸收法測定碳量》、GB/T5687.7—1988《鉻鐵化學(xué)分析方法 重量法測定碳量》、GB/T4699.4—1988《硅鉻合金化學(xué)分析方法 紅外線吸收法測定碳量》的整合修訂。本部分規(guī)定了用紅外線吸收法和重量法測定鉻鐵、硅鉻合金中碳的含量。本部分中紅外線吸收法適用于鉻鐵、硅鉻合金中碳含量測定,測定范圍:0.010%--10.50%;重量法適用于鉻鐵中碳含量的測定,測定范圍:4.00%--10.50%。 本部分與GB/T5687.5—1988、GB/T5687.7—1988和GB/T4699.4—1988相比較,主要進(jìn)行了以下修改:
———紅外線吸收法測定鉻鐵中碳的含量檢測下限由0.025%修改為0.010%;
———紅外線吸收法測定鉻鐵中碳的含量允許差由“0.025% 時為0.003%”修改為“0.010% ~0.025%時為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