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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規(guī)定了氧化鋯中鋁、鈣、鎂、錳、鈉、鎳、鐵、鈦、鋅、鉬、釩、鉿含量的測定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氧化鋯中鋁、鈣、鎂、錳、鈉、鎳、鐵、鈦、鋅、鉬、釩、鉿含量的測定。 本部分代替YS/T568.8-2006《氧化鋯中氧化鉿量的測定》(原GB/T2590.8-1981)。 本部分與YS/T568.8-2006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改變了測定方法; ---增加了測定元素; ---增加了7.1 重復(fù)性條款; ---增加了8 質(zhì)量保證與控制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