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于1991年12月首次發(fā)布。
GB/T 13304《鋼分類》分為兩個部分,本部分為GB/T 13304《鋼分類》的第1部分。
本部分規(guī)定了按照化學成分對鋼進行分類的基本準則,并規(guī)定了非合金鋼、低合金鋼與合金鋼中合金元素含量的基本界限值。
本部分適用于按照化學成分對鋼進行分類。
本部分代替GB/T 13304-1991中的第一部分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對第3章作編輯性修改;
——原3.1.2.1增加舉例說明(1991年版3.1.2.1,本版3.2.2);
——表1中增加“因為海關關稅的目的而區(qū)分非合金鋼、低合鋼和合金鋼時,除非合同或訂單中另有協(xié)商,表中Bi、Pb、Se、Te、La系和其他規(guī)定元素(S、P、C和N除外)的規(guī)定界限值可不予考慮?!?br />——增加了“ISO 4948-1標準非合金鋼與合金鋼中元素的界限值”(見附錄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