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對所有用途的通風機提供了振動與平衡限值的規(guī)范,專門設計用于空氣循環(huán)的通風機除外,如吊扇和臺扇等,但限于裝機容量小于300 kW所有種類的通風機或市場可以購買的最大功率為?355 kW?的電機(遵循R20系列),對于功率超過這個數值的通風機,適用的限值見ISO 10816?3;當安裝使用的通風機其功率在300 kW上下變化,且為單一合同下的物項時,制造商和采購方應就適用的標準協(xié)商一致,通常以參與單位多數意見為原則。振動數據可為不同用途所需,詳見第5章。如果客戶愿意接受較低品質的平衡振動水平時見附錄H。本文件認可振動測量值可以記錄為速度、加速度或位移,單位為絕對單位或基于參考值的分貝;振動測量的數值會受到在平衡機上實際安裝情況的影響(見附錄B),然而首選的參數為速度,單位為毫米每秒(mm/s),鑒于世界各地習慣不同,給出均方根(r.m.s)和峰?峰或峰值;還宜記住的是,通風機及其部件可視作彈簧?質量系統(tǒng),對此的理解有助于解決大部分的振動問題(見附錄D)。同時,已經考慮到工廠進行試驗時通風機常常不與管道系統(tǒng)連接,這樣與正常運行相比,氣動工況存在顯著差異;另外也可采用臨時基礎支承,其質量和剛度與現場使用情況也不同,相應地,這類的測試規(guī)定以“窄帶”測量振動;現場測試規(guī)定采用“寬帶”進行,其代表了總體振動烈度的度量。本文件包含帶有剛性轉子的通風機設備,通常見于:商用供熱、通風和空調,工業(yè)過程,礦業(yè)/隧道通風以及發(fā)電領域,其他領域未予以特別排除;不包含嚴重受力、沖擊或極端溫度的應用場合,對于本文件或其修正的任意部分或全部的采用,由涉及的各方協(xié)商確定。通風機設備的基礎及實際安裝不在本文件范圍之內,基礎設計和通風機安裝一般不是由通風機制造商承擔,完全可以認為用于安裝通風機的基礎能夠提供需要的支承及穩(wěn)定性,滿足由工廠運抵的通風機振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