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于照度計和亮度計。本標準定義了應用于普通照明測量的上述設備的性能表征的質量指標,以及各個指標的測量過程和標準校準程序。
照度和亮度的測量及其準確度受許多因素影響,例如操作條件、光源特性和所使用光度計的特性。對于一個具體的測量任務,僅根據光度計的特性無法估算其測量不確定度。然而,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性能較好的設備比性能較差的設備的測量不確定度更小。本標準旨在:
--為各個質量指標提供清晰明確的定義;
--規(guī)定量化評估這些質量指標的測量步驟與方法;
--規(guī)定照度計和亮度計的校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