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9436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用于機械安全防護的電敏防護裝置(ESPE)的設計、制造和試驗的一般要求。
要特別注意的是功能和設計要求,以保證獲得適宜的安全性能。電敏防護裝置(ESPE)包括可選擇的安全功能,這些要求在附錄A中給出。敏感功能的具體類型的特殊要求,在GB/T19436其他部分給出。
本部分沒有規(guī)定檢測區(qū)的尺寸或結構和任何特殊應用中有關危險的布局,也沒有規(guī)定是什么構成任何機械的危險狀態(tài)。只限于ESPE的功能及其怎樣與機械連接。
本部分可能與那些對非人體保護的應用有關,例如:保護機械或產品免于機械損壞。在這些應用中,可能需要附加的要求,例如必須由敏感功能辨認的材料,具有不同于人的一些特性。
本部分不涉及電磁兼容性(EMC)的發(fā)射要求。
本部分對于使用不同敏感方法的各種類型的ESPE規(guī)定了一般要求。對于敏感功能的具體類型的特殊要求將在本標準的隨后部分里說明。使用有源光電防護器件(例如光簾)的ESPE的要求見GB/T19436.2。
本部分涉及ESPE的技術適用性。除非采取足夠的預防措施,否則此應用所要求使用的物質和試驗程序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按照本系列標準,在使用本系列標準所涉及的設備期間,決不免除供方或用戶承擔關于安全和人身健康的法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