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化妝品中苯酚、對氯間甲酚、鄰傘花烴-5-醇、4-叔丁基苯酚、2,4,6-三氯苯酚、五氯苯酚6種酚類抗菌劑的高效液相色譜測定方法的原理、試劑和材料、儀器設(shè)備、試驗步驟、結(jié)果計算、回收率與精密度、允許差等內(nèi)容。
本標準適用于化妝品中苯酚、對氯間甲酚、鄰傘花烴-5-醇、4-叔丁基苯酚、2,4,6-三氯苯酚、五氯苯酚6種酚類抗菌劑的測定。
本標準的方法檢出限和定量限:水劑類、乳液類、膏霜類、粉類化妝品中苯酚、對氯間甲酚、鄰傘花烴-5-醇、4-叔丁基苯酚、2,4,6-三氯苯酚、五氯苯酚的方法檢出限為2.5 mg/kg,方法定量限為8.5 mg/kg;蠟基類化妝品中苯酚、對氯間甲酚、鄰傘花烴-5-醇、4-叔丁基苯酚、2,4,6-三氯苯酚、五氯苯酚的方法檢出限為5.0 mg/kg,方法定量限為17.0 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