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為評估城市基礎設施的技術績效、過程和互操作性及其對城市貢獻的成熟度模型提供了基礎、指南,規(guī)定了要求,并對未來改善的方向提出了建議。 ?
本文件適用于: ?
a) 所有類型的城市基礎設施,包括但不限于能源、水、交通、廢棄物處置和信息通信技術(ICT); ?
b) 單一類型的城市基礎設施或多種類型的城市基礎設施; ?
c) 各類城市,不分地理位置、規(guī)模、經濟結構、經濟發(fā)展階段; ?
d) 基礎設施生命周期的所有適用階段(例如規(guī)劃/設計、建設、運營、退役)。 ?
注: 自然系統(tǒng)的利用,例如綠色基礎設施,也被認為是一種基礎設施。